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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与围捕警察对峙40分钟跳桥自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1日02:35 兰州晨报
劫匪与围捕警察对峙40分钟跳桥自尽
劫匪跳桥现场

  康乐籍劫匪马东文在兰临高速公路公然拦路抢劫,在将一辆小车中的乘员砸伤抢得小车后驾车仓惶向兰州方向逃窜,被高速公路巡警和临洮县公安人员拦截后,自知罪责难逃的马东文在与警方对峙了约40分钟后,跳下高约30米的大桥自杀身亡。

  高速公路突遇劫匪

  3月29日下午,岷县个体工商户何某驾驶自己的吉利小车前往兰州进货。在兰州上大学回家的侄女搭乘小车一同赴兰。下午6时12分,何某开车行驶至兰临高速公路60公里附近一个叫崖湾的村庄时,路边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手持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砸向何某的小车前挡风玻璃,由于当时车速高达110公里,迎面砸来的石头像炮弹一样砸进了小车。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何某的侄女被石头砸中面部当即昏了过去。

  侄女被砸中后何某立刻停车,下车与扔石头的人论理,谁知砸车者突然进车坐在了驾驶位置上,并将何某的侄女用脚踢下了车,见自己的汽车被抢,当兵出身的何某立刻与劫匪展开搏斗。搏斗中,劫匪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剪刀向何某刺去。危急关头,何某紧紧抓住剪刀,两人互相争夺剪刀的过程中,剪刀的手柄被弄直,其间,劫匪又掏出一把匕首向何某刺去。何某抓剪刀的手被刺中两刀只好放手,而劫匪则驾驶小汽车向兰州方向逃去。

  前追后堵劫匪停车

  见劫匪将小车抢走,何某立即掏出手机向110报警,临洮县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刻指令事发附近的辛店、巴下、中铺3个派出所设卡堵截并驱车追击,临洮县公安局局长韩维东接到报告后指令刑警大队民警立刻出发,决不允许犯罪嫌疑人逃出临洮境内。同时将案情向

高速公路巡警支队韩家河大队进行了通报,希望他们从兰州方向实施拦截。

  接到指令后的3个派出所民警很快布置好关卡并驱车向兰州方向追击,与此同时,韩家河高速巡警大队民警也驱车向临洮方向实施拦截。下午6时30分,实施拦截的高速公路韩家河大队民警和追击的临洮公安民警在兰临高速公路38公里处同时发现了被抢小车——甘J·23112牌号小车。与此同时,劫匪也看见了前后闪着警灯的警车,由于慌张,劫匪将抢来的小车开上了路边的防护栏,之后又撞上路中央的隔离水泥墙,小车的两个前轮胎全部爆胎,小汽车停在了兰临高速公路沙沟大桥上。

  点燃汽车劫匪跳桥

  小车停下后,劫匪拿出车上的一条毛巾,拧开小车油箱盖将毛巾塞入油箱后,将毛巾点燃,然后他跨上了沙沟大桥的栏杆,见汽车引燃,民警立刻拦下一辆过路大客车,借到客车上的灭火器后不顾生命危险冲上去将火扑灭。此时劫匪在高达30米的大桥上做出要跳桥自杀的动作,民警们一面劝阻一面将情况向局长韩维东报告。韩维东一面指示民警一定要稳住犯罪嫌疑人,一面指令值班民警向建筑工地借安全网紧急送往沙沟大桥,同时通知临洮县120急救中心派救护车准备抢救。

  此时,民警为了稳住犯罪嫌疑人与其拉起了家常,但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极其激动。对峙过程中,民警们通过给劫匪送水、递烟等过程希望分散其注意力,趁其不备将其控制,但劫匪极其警惕,民警们送上的水和烟只允许放在距离桥边一米左右的地方,并命令民警离开后才取走。对峙约40分钟后,劫匪纵身跳下了大桥,头部重重撞在桥下的石头上当即死亡。此时拉着安全网的车辆和120急救车距离现场已不足10公里。

  劫匪曾被判过无期

  经临洮县公安局初步调查,抢匪名叫马东文,出生于1967年,现住康乐县。马东文很早就在永靖县一家国有大型企业参加了工作,16岁时因故意杀人罪被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过无期徒刑。经过减刑于2006年释放。出狱后马东文不思悔改,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3月29日,马东文窜至临洮境内,在兰临高速公路伺机实施抢劫,在第一次对一辆小车实施抢劫未果后又对何某驾驶的小车下手,最终在恢恢法网下畏罪自杀。

  目前受伤的何某侄女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在

医院继续接受治疗。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文/图 本报记者 柴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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