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老总集资敛财2亿余 新模式套牢老年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12:29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28岁老总集资敛财2亿余新模式套牢老年人
左一为加加公司总裁陈袁,中间为董事长陈军

  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

  本刊记者 辛国奇

  26岁的浙江女子吴英一夜暴富、挥金如土的神话,在浙江乃至全国引起不小的震动。正当人们还在思考其暴富背后的原因时,一家从四川起家的保健品销售企业,也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利用一种隐蔽性极强的集资模式,敛财至少2亿元以上,其老总与吴英有着相似之处——不满28岁。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最近的一些案件显示,非法集资的幕后老板都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这种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新模式套牢老年人

  日前,四川德阳的梁女士向本刊投诉说,2007年2月,她的父亲听人介绍去参加一个农家乐活动,结果活动期间,一家名为四川加加连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前来上课,讲投资保健品好处多多,有固定的利息和高额的回报。梁女士说:“第一次,我父亲还不太相信,但他们随后又组织了3次相同的活动,并且还带着我父亲去看他们返还利息的现场。”在领取“利息”的现场,梁女士看到,因为“股民”多,所以到了之后要先取号再排队,依次进办公室领取。有一次领750元的,还有领1500元的。梁女士的父亲看到这种场面,顿时心生羡慕,便决定先投入1万元试试。于是梁女士的父亲也得到了一份发起人协议书及其他材料。

  “他们在吸引老年人时说利息高,但在签协议时却不提利息二字,明显在以合作成立公司为幌子非法集资。”梁女士说。

  记者在梁女士提供的一份“开办加加保健品发起人协议书”上看到,上面写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人对自身健康越来越重视,保健品市场前景看好,全国的保健品经营从90年代初至今规模越来越大。为了给消费者和生产者提供一个良好平台,拟设定保健品经营超市”等字样,但却同时写着“公司名称,待审定;经营范围,待核定”。

  在整个协议书上,正如梁女士所说, 压根未提“利息”二字,同时模糊地写着:“甲乙双方合作期为2年,合作期满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优先收购股份或转让,乙方如违约同时扣除所分的承包费。”

  在发放“利息”的存折状小本上,也模糊地写着“合作数量2%”、“备注12%”等“暗语”。“按照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不能向公众吸纳股金,但我父亲所参加成立的‘公司’人数,至少有六七十人。”后梁女士了解到这种投资模式涉嫌违法,于是她专门去看了这家公司所经营的保健品超市,发现一天只有3名顾客。这样的经营效益能保证它给股东的回报吗?后梁女士提出了撤回投资的要求,对方说撤回投资可以,但必须支付违约金。梁女士与他们争执无果,只好支付了2000元的违约金,拿回了剩下的8000元。

  前员工曝出其中细节

  26岁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在短时间内聚集了巨额财富,一度传说她的资产达38 亿,而其手段是后账付前账利息式的“狮子滚雪球”。据了解,吴英在2005 年借贷的利息是“7分利”,按天计算。而民间借贷一般为“2分利”。以借100万元分析,她每天需要支付放贷人7000元,每个月就高达21万元。这就意味着,她拿100万元用于投资, 5个月不到就必须实现翻番的收益,才能持平。她开的“洗脚”、“洗车”公司,每天前100位是免费的。“加加保健品公司”如此高的回报率,以及每月固定的返还比例,与之有某种相似之处。

  记者联系上了“加加公司”的一名前员工,她说:“公司所做的事情很不地道,欺骗老年人的血汗钱、养老钱,我是因为于心不忍才离开那家公司的。”这名员工告诉记者,她所在的营销中心有业务员近百人,每天他们都很有规律地早上出去拉老年人,发所谓的邀请单,下午回到公司给早上联系的老年人打电话,邀请他们去参加活动。这个活动往往是在隐蔽的农家乐中进行,有些老人真以为是免费玩乐,往往去的时候就叫上一些老友,公司会安排老年人在指定的地点等公司租用的车去接。

  “活动就一项内容,就是公司派有专门的人讲课,讲保健品的重要性,健康的重要性,投资保健品的高回报(其实就是洗脑)。讲完了让业务经理再细讲投资与回报,这期间业务员全程陪同各自的客户,照顾得无微不至。只要客户有一点投资意向,业务员马上就会提出陪同客户回家去取钱,没现金的就去银行取,以免夜长梦多。”

  这名员工说,“加加公司”客户具体有多少,她没有计算过。“但是客户的登记表是A4纸打印的,我有一次看到一个月内堆起来的登记表有17厘米高,一个客户少则1万多则数十万。公司收进囊中的钱有多少可想而之!公司之所以能按时发放‘利息’,其实就是在用后来者的钱补前面人的钱。”这名员工同时反映,“加加公司”成立的那些所谓的自己要承包的新公司,经常是注册资金只有50万,而给老年人发的股权证加起来都在100万以上,多余出来的钱他们更好调配一些。

  这名加加公司前员工还告诉记者,加加公司的董事长及总裁都很年轻,只有28岁。加加公司在四川发家后,已经开始延伸覆盖了重庆、云南、陕西、甘肃、江苏、山东等地,现有7家分公司,集资成立的超市以每月15家的速度增长,并且还成立了北京加加宏兴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总部来管理这些分公司。

  陕西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则这样告诉记者:“我们已经被录取的员工都没有和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展业、邀约、陪同、谈单、收款等是员工们的工作重点,工作对象是55岁左右的老人,以超市做活动为名,邀请老年夫妇参加生态游,期间灌输保健品知识、超市前景、合作好处等,拉拢老人投资出钱!”

  记者在网上一讨论加加公司的帖子上看到,有一名加加公司员工留下了这样的帖子:“我在公司里听到员工们一个个咬牙切齿地说什么‘对客户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的话,那些老年人也真够可怜的,一个个被洗脑了,我自己也昧着良心对他们说过‘自己的钱自己用,不要让子女知道’的谎话!”

  一位与“加加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人士告诉记者,有一次吃饭时“加加公司”的老总亲口对他说,目前公司已积累了2亿以上的资金。

  集资产生第一桶金

  2007年2月,在北京东三环建外SOHO

写字楼18层,记者见到了北京加加宏兴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年仅28岁的总裁陈袁。

  “公司进行的集资行为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面对记者的提问,陈袁表示他们采取的是自愿加盟的方式,没有哪条法规要求必须通过谁批准,他们的经营模式只是一种手段,无法保证13亿人都满意。

  记者询问陈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

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加加公司”的集资对象也是不特定人群,这如何解释?陈袁没有正面回答,只是表示他们公司是保健品行业的一个新事物,难免会有人产生误会和不解。

  记者问入股的基本特征是风险共担,而为何加加公司的返还比例是固定的?陈袁说他们给老年人返还的是承包费,不是利息,所以是固定的。对于出资证明书多于注册资金的问题,陈袁表示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前期可能有的,但只是个别现象。

  “如果说是咱们在吸收股东成立公司然后承包,那为何这些‘股东’都是老年人呢?”记者问。陈袁说他们的大部分股东确实都是老年人,是因为这些老年人“精力多一点,时间多一点”。记者询问目前加加公司有多少这样的股东时,陈袁没有明确回答,只是说“根据资金多少来定”。

  记者问陈袁“股东”所成立的新公司名字是统一的还是各不相同,对方表示基本上都是不同的,同时给记者出具了陕西咸阳一名客户的“出资证明书”,记者看到上面盖着“咸阳xx西兰健康服务公司”的公章。记者询问新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何产生,对方表示一般来说出资最多的人就成为法人代表。记者又问:“这些老年人的资金都占满了新公司的注册资金,那么‘加加’还有权利发放股权吗?新成立公司为何还要受‘加加’的支配呢?”陈袁则说,这些公司使用了“加加”的品牌和模式,所以“加加”应当有支配权。

  “既然是股东自愿投资,为何加加公司还采取农家乐模式的会议营销方式?”对记者的不解对方表示:“现在的模式已经改变,一些事情都是2006年5月前的事了。”然而,四川梁女士的遭遇显示,陈袁的这番话难以自圆其说。

  “如果我有10个亿的第一桶金,我还找这些人干什么,我们现在所做的就是迅速建立起自己的连锁店,所以资金只能来自企业外部。”陈袁最后这样告诉记者。

  “加加”模式隐蔽性极强

  北京市金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学明表示,如果“加加公司”采取了“后账补前账”的方式,即用后面收来的钱补前面投资者的利息,那么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凡是未经国家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均属非法。根据这个标准,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变相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的现象,如高新农业开发、庄园开发、旺铺返租等,只要未经有关金融监管单位依法批准,即为非法集资。

  一位业内人士在分析了记者了解到的情况后表示,加加公司吸纳资金的模式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目标是中老年人;二是借合作办公司以支付承包费为名返还固定比例的利息;三是有掩人耳目的项目保健品超市,但公司员工的主要工作却是招集中老年人“搞活动”、“上课”。这种集资模式与以往不同之处便是成立新公司,然后将高额利息以承包费名义发给所谓的“股东”,所以有很强的隐蔽性,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这种高回报的变相集资,资金链断裂是不可避免的,将会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严肃查处。最近的一些案件显示,非法集资的幕后老板都是不到30岁的年轻人,这种现象值得人们深思。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