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老父未照看孩子将其打死获刑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02: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微山4月4日讯 只因“妻子”离家出走,老人未帮着照看孩子,微山的李某竟殴打年迈的父亲致其死亡。4月2日,微山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

  5年前,李某在外地打工时,与22岁的小美一见钟情,过起了同居生活。随着女儿的出生,生活日渐拮据起来,两人不得不带着年幼的女儿在外地四处漂泊,靠卖杂货、打零工为生。后来又有了儿子,生活显得更加窘迫。其间,年轻的小美又遇到一男子,便决然带着女儿离开了李某与儿子。

  为了能让“妻子”回心转意,李某带着4岁的儿子去找小美,希望让年幼的孩子唤她回家。但是,小美死活不再回微山的“家”了,李某就把儿子留下后自己回了微山。

  2006年12月3日,李某在村头碰到了小美,得知小美又将孩子送回交给了父亲,心烦的李某跑到朋友家喝起了闷酒,直喝到晚上才被朋友送回家中。此时,李某的父亲也喝醉了,躺在床上睡觉,李某的儿子在地上哭闹。烦躁的李某上前用手狠狠地抽打父亲的脸,父亲惊醒后进行反抗,李某又顺手从床前拿起一只胶鞋,照着父亲的脸部猛打,直打得老人嘴和鼻子鲜血直流。天亮后,李某发现父亲已经奄奄一息,惊慌潜逃。由于受到良心的谴责,慑于法律的威严,一周后,李某在

枣庄市薛城区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六年。记 者 王秀华  通讯员 盛 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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