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管美容成八级毁容残疾索赔83346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1:00 生活新报

  “女人的脸比生命还重要。要我这样活着,还不如杀了我……”走出盘龙区人民法院龙泉法庭,方鸳(化名)习惯性地抬起双手遮住自己的脸,尽管已经戴了一副很大的墨镜。因为长斑,她去美容;因为美容,她被毁容。而且,终身无法治愈,达到了八级残疾。 “丈夫要和我离婚了……哪个男人能不在乎自己老婆的脸?” 说起与自己关系越来越僵的丈夫,方鸳欲哭无泪。

  受伤:“刺着一样的疼”

  美容后,方鸳脸上的痂皮像某些野兽的的皮一样坚硬,脱落后就变得坑坑洼洼(仿宋

  即将迈入不惑之年的方鸳女士看上去颇有些气度不凡,她在昆明一家星级宾馆当主管,收入稳定,家庭幸福,生活一直过得很惬意。但去年上半年以来,方鸳脸上的斑越来越明显,让爱美的她感到非常烦恼。

  在一个平时比较熟悉的女性朋友的极力推荐下,2006年9月30日,方鸳在金实小区某皮肤护理工作室接受了“

美白法斑美容”治疗,该工作室的老板是一名叫夏燕(人称夏医生)的年轻妇女,夏医生说,自己的
祛斑
技术师从于某著名医院退休的老医生,绝对值得信赖。

  治疗过程中,夏一直往方鸳脸上涂抹一种具有明显刺激性的东西,尽管她恐慌地提出疑问,夏还是一直说这“很正常”。治疗结束后,方鸳被镜子里自己已经红肿的脸颊吓了一跳。

  “没事。”夏医生轻松地表示很快就会好起来,并拿给她一些“超靓素1、2号”美容产品,同时很认真地交代说:“近段时间千万注意不要晒太阳,坚持使用这个产品,脸上的斑就会痊愈了。”方鸳支付3000余元的费用。

  “太疼了,刺着一样的疼。”当晚方鸳就失眠了好久,半夜,她打开灯对着大镜子坐着发呆,心里突然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很快,这种预感得到了证实:脸越来越疼,疼到头晕,越来越烫,烫到自己都没法去抚摩。更严重的是,方鸳的脸上还长出了痂皮,像某些野兽的的皮一样坚硬,因为太痒,忍不住去抓,脱落后,脸上就变得坑坑洼洼。随后方鸳找到夏燕交涉、抗议、争吵,但除了发现“夏医生”根本没有执业医师资格外,她一无所获。

  很快,朋友们发现方鸳几乎都要丧失理智了,她写了一份《控诉书》,直接跑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控告夏燕卖给自己的美容产品是“三无产品”,而且非法行医。不久,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对该皮肤护理工作室罚款1000元。

  在这之后,方鸳又向公安机关举报,称夏非法经营、故意伤害。但公安机关没有予以立案。

  时间可以耗,脸上的伤可不等人。去年11月15日、16日,为确认自己脸上的问题是不是上次接受治疗后的“正常反应”,方鸳陆续到昆明两家大医院的皮肤科进行了检查,被告知不但不正常,而且已经非常严重,必须立即住院接受治疗。

  方鸳在重新接受治疗一段时间后,脸上的伤情总算没有再继续恶化,但医生说想彻底根治,恢复以前的样子已经没有希望了。为了讨一个说法,方鸳在律师的指点下前往昆明法医院做了一个鉴定,结论是脸上已经构成轻伤,达到八级毁容残疾。

  拿到鉴定报告时,方鸳的眼泪唰唰唰地流了下来,很快,她委托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为自己维权,该所指派青年律师金曦负责起诉。

  官司:索赔83346元

  原告代理律师:被告非法和违背基本医疗原则的行为是根本原因;被告:如果继续前来接受治疗,方鸳的脸应该不会象现在这样严重。

  2007年,诉状递交到盘龙区人民法院,2月28日,该院龙泉法庭进行了审理。

  法庭上,方鸳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金曦律师代为陈述理由:“被告为方提供的祛斑治疗,属于医疗美容而非通常意义上的生活美容,而被告根本就不具有从事任何医疗行为的资格。这个非法和违背基本医疗原则的行为,是直接导致方鸳毁容并达到八级残疾的根本原因。”原告方据此请求判决由被告承担83346元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赔偿。

  “这种情况属于‘恢复不当’。”被告夏燕为自己辩解时称:自己是一个美容师,具有专业的美容知识,知道美容师不能从事医疗服务工作,但自己从事的本来就不是医疗服务,而且自己所卖的美容产品也具有相关的法定手续,并非所谓的“三无产品”。另外,如果继续前来接受治疗,方鸳的脸应该不会象现在这样严重。

  目前,这起典型的美容纠纷还没有一审结论。

  首席记者 温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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