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摔成偏瘫痴呆获赔85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1: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王阳 通讯员 刘研)在朝阳区石佛营炫特区工地干活时,民工张先法摔成偏瘫、痴呆。近日,朝阳法院判决工程主体施工方赔偿张先法85万余元。

  据介绍,2005年3月15日,张先法经人介绍到朝阳区石佛营炫特区工地干活。此后,张先法担任3号楼B座外墙油工,一天工资50元。次日10点半,施工现场突然停电,张先法找电工时,不慎从该楼一层与地下室的楼梯断接处摔入地下二层,造成脑部严重受伤。经诊断,为重型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去年1月19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认定,张先法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能力。经司法鉴定,张先法的伤情属于二级伤残,一级护理依赖。此后,张先法家属将世纪建业公司和江苏一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朝阳法院审理后查明,张先法受雇于世纪建业公司,而江苏一建是工程主体的施工方。江苏一建对事发处未设置防护栏和警示标志,也未设置照明设施,存在过错。此外,张先法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责任,因此认定其自行承担30%的责任,而江苏一建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据此,朝阳法院判决江苏一建赔偿张先法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5万余元。

记者:王阳 通讯员刘研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42,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