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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劫杀恩师获极刑愿捐献器官赎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9:25 青年时报
为还债,他劫杀了教自己手艺的恩师,24岁的他一审被判处了死刑。在临刑前,他希望捐献自己全身的有用器官,为社会作最后一点贡献,向被他劫杀的恩师赎罪。 同时,他还拿出一篇在看守所写的“忏悔日记”。在日记里,他记叙了在看守所“等死”的感受,劝诫那些正走在犯罪边缘的人们,悬崖勒马,回头是岸。 恩将仇报,为还债劫杀恩师 2001年,当时才18岁的徐东从文成老家来到温州的一家美发店,跟老师林女士学理发。数月后,徐东开始独自创业。 之后几年里,师徒二人也常有联系,徐东还到师傅家玩过。 林女士几经周转,又到北京开了化妆品店,因经营有方,生意十分红火。但徐东的理发店却生意惨淡,入不敷出,外债也越来越多。去年8月,徐东在文成老家借的1万元钱到期了,对方不断打电话来催还。 怎么办呢?正在此时,林女士打电话给他说要回温州玩几天。徐东突然产生了一个邪念,何不向林女士敲一笔钱来? 经过一番谋划,8月18日中午,徐东打电话给林女士,谎称他在瑞安马屿的一位朋友需购买一批化妆品。当时在宁波的林女士,当即答应于当晚10时赶回瑞安。 一个小时后,林女士驾车赶到,两人往马屿方向驶去。晚上11点多,徐东装模作样拨打电话后,告诉林女士朋友夫妇正在吵架。 “夫妻吵架了?”深感意外的林女士让徐东把号码给自己,由她来打。 趁林女士打电话之机,他突然从裤袋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铁丝,套住对方的脖子勒住,并取出尖刀狠狠地刺向其颈部…… 杀死林女士后,徐东本想驾驶林女士的那辆越野车潜逃,但由于心里过度紧张,在逃离现场时将车撞到了路边一户人家的围墙上,只好弃车逃跑。 8月20日晚6时许,瑞安警方在文成徐东的姐姐家将其抓获。 今年1月2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认定徐东抢劫杀人罪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害人家属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处徐东赔偿经济损失393809元。
“忏悔日记”记录监狱中的日子 徐东在看守所写的“忏悔日记”共6页。提到为什么写“忏悔日记”,徐东说:“我只想提醒那些想要犯罪的,即将要犯罪的人,或者正在犯罪的人,千万不要走上这条不归路。你的生命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还有父母、妻子、儿女……” “当我踏进看守所的大门,看见四周的高墙电网,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感觉外面的精彩世界将不再属于我,从此将远离自由自在的生活,远离父母妻儿。那种痛苦,也只有我们这些犯了罪的人才会明白。接下去将是漫长的狱中生活,还是要迎接死神的到来?心中一片茫然……” “过了两三天,我的心情开始平静下来,渐渐适应、习惯了看守所这种有秩序的生活了。又一个月过去了,心里一直十分想念家里的亲人,突然有一天收到了老婆的来信。那一刻,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开心和难忘,我觉得自己是个坚强的男人,但我一看到这信,心里读着信里的话,想到自己杀人进了监狱,在外面的亲人还在鼓励我好好改造,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被判死刑,愿能捐献器官 “我出身农村,初中毕业后便从家乡出来学艺开店,一直规规矩矩做人。”徐东说,他之所以会走上人生不归路,都是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和无知,一时冲动。 2月1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死刑!现年24岁的徐东被戴上了3公斤重的脚镣。 “这脚镣将伴随我的余生。”徐东指了指他的脚说,“在被戴上脚镣的那一刻,我的心彻底冰冷了,悲哀和无奈,痛苦和绝望,彷徨和恐惧交织在一起,折磨着我,令我痛不欲生。” “在那一刻,我想到了自己的父母,他们辛辛苦苦将我养育长大,我还没有来得及孝敬他们,现在却要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 一审判下来后,徐东虽然提出了上诉,但他感到罪孽深重。经过思考,他以书面的形式向看守所的领导提请了一份“申请报告”,要求捐献自己的器官。他说:“我的灵魂是肮脏的,但身体是健康的,我希望死后将自己的器官全部无偿捐出,就算自己最后给社会做一点真正有意义的事,希望能给他人带来幸福和快乐,以此来表达对自己心灵的一次赎罪。”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通讯员 夏秋华 林文斌 时报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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