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队员携带管制器具巡逻被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09:5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见习记者/罗莎) 本报曾报道过的“龙之剑”是深圳民间一支活跃的反扒队,4月7日,该队两名反扒队员在超市附近巡逻时因携带伸缩棍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天。民间反扒再遇法律困境。

  回放

  两反扒队员被围殴

  据反扒队员称,4月7日下午5时左右,上官一龙、南方不败与世纪龙3名“龙之剑”(反扒队员之间以网名相称)队员在福田区福兴路沃尔玛超市附近巡逻了一个多小时后正准备离去,突然冲上来十几名保安将3人围住,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搜身。南方不败与世纪龙身上的伸缩棍被搜出后,他们被一阵猛打,口鼻出血、脖子被抓伤、衣服上全是脚印;而当时未携带伸缩棍的上官一龙则被带到附近的警务室。

  上官一龙称,在警务室里,保安称怀疑他们是小偷。上官一龙要求把社区监控录像调出来查看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对方表示双方到附近的福田派出所解决此事。

  7日晚间近7时,3名反扒队员来到福田派出所报案,并做了口供和笔录。接待的民警表示会在24小时内将此事调查清楚,但由于两名队员身上携带伸缩棍,被拘留在所里。令反扒队员们奇怪的是,十几名打人的保安一直未露面,却有3名未参与殴打队员的人来到福田派出所称自己参与了此事。

  8日下午5时,记者来到福田派出所时,十几名反扒队员正在派出所附近焦急地等待消息。队长马克周表示,7日晚8时多,他与十几名队员到派出所协商此事未果。凌晨,他们送饭给队员吃,民警收下了饮料,但表示因为相关检测人员已经下班,饭菜不能收。马克周很担心被拘留的队员:“他们已经10多个小时没吃东西了。”随后,他被告知两名队友被处以治安拘留10天。

  缘由

  伸缩棍属管制器具

  记者随后联系福田派出所,警方表示当时反扒队十几名队员在沃尔玛附近游荡,可能引起附近村治委的注意,搜身后发现队员携带伸缩棍,双方发生口角以致拳脚相向。警方表示,之所以拘留樊某(南方不败)与胡某(世纪龙),是因为他们携带伸缩棍。伸缩棍是警用器具,属于国家管制物品,普通公民随身携带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马克周对伸缩棍是国家管制器具一事表示并不知情,“刀具是管制器具我知道,所以我们不带刀。但是我们出来抓小偷,不带点东西防身不行啊。”记者调查发现,多数反扒队员都不知道伸缩棍是国家管制器具,基本上人手一把。

  而按照我国2006年3月1日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

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晚上8时左右,20多名等待在派出所门口的反扒队员终于看到了南方不败与世纪龙,两人被转移到福田看守所。据一名与两人说上话的队员称,两人的伤势没有大碍,但世纪龙因为刚被提拔为保安队长就出了这事,心里很难过,一直没吃东西。

  善后

  将与有关部门协商

  据了解,被拘留的两名队员分别是宝安龙华某电池厂保安队长和福田上梅林某小区保安员。参与反扒队的队员一般采取自愿原则,基本都是上班族。

  9日上午,马队长特意请假到两名队员的工作单位求情,希望两人不要因为此事被单位开除。但马队长担心反扒队并没有合法的身份和证件,很难证明情况。幸运的是,两人单位的领导都表示理解。一名主管说,如果情况属实,将不予追究;另一名负责人则表示会妥善处理此事。

  此外,马克周表示,反扒队会与市政府、市公安局积极协商,看能否给民间反扒队一个合法的身份,允许他们携带此类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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