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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时的争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8:09 新民周刊

  王建国正欲介绍3年来的上诉过程,手机响了,“是青秀区人民法院的电话,问我们在哪里,要我们去上海市救助站,说在那里会面。”

  薛宝玲于是被王建国拖上出租车,一路“咦唛噢”叫着来到上海市救助站。他后来告诉记者,在上海市救助站并没有见到南宁方面的人,于是又到了位于上海市光复西路上的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

  在司法鉴定中心,“法院的人不断问我到上海后去了哪里,很警惕。”王建国说。他在去鉴定中心的路上给记者挂了电话。半个小时后,记者赶到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尚未开始,中心大厅里站着一群中年人,王建国偷偷告诉记者,其中几个就是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

  薛宝玲很快被带进鉴定室,记者正在等待,一名女法官走来质问:“你们是什么人,到这里做什么?!”

  记者反问:“请问你是什么人?”

  一个男法官立即对记者大声喝道:“我是法官,你是什么人?到这里干什么?!”

  记者质疑法官是否有权在司法部

司法鉴定中心调查其他人的身份,这名男法官立即声色俱厉:“我是法官,我就有权查你!”

  司法鉴定中心的一名领导赶来圆场,为避免冲突,记者只得在传达室等待王建国一行。

  近一个小时后,王建国领着薛宝玲走出鉴定中心,“薛宝玲尿裤子了,她有个动作,拍肚子,不是饿了就是要解手,但是我没有看见,还没走到厕所门口,尿就顺着裤子流下来了。”

  王建国告诉记者,鉴定其实很快就结束了,鉴定人员着重问了两个问题,“第一,发病的过程和现状;第二,已经做过4次省级鉴定,结论都一样,为何还要再做第5次。鉴定中心说,我看前面几次鉴定都正确嘛,现在程度只会比以前重”。

  王建国回答:“不是我们要做鉴定,是他们欺负人,我们没钱,没背景,就把我们往死里拖。”

  法官要求王建国一行入住上海市救助站,王建国不同意,他认为,这次来上海是应对方的要求,费用当由对方出,不属于救助范畴,并提出了他的质疑,“一个鉴定,光你们法院就来了3个人,又是坐飞机又是住宾馆,把钱省下来给薛宝玲看病多好!”

  因为他的“执拗”,法官最终放弃了这个要求,但要王建国写个“不同意法院安排吃住”的证明,并要求在3月16日早上8点半准时将薛宝玲带至鉴定中心再次鉴定。王建国如此写道:法院要求入住救助站,所以不同意法院安排的吃住;在薛宝玲没有犯病的情况下,准时将薛宝玲带至鉴定中心。

  青秀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反复向王建国打听记者的身份,“他们威胁老太太,说我们是法院的,不听我们的安排,到时候对你们案子的判定不利。”

  王建国哭了:“马庭长,你不要这样说,薛宝玲尿裤子了,你还提醒我给她买条裤子换,说明你还把她当个人。这几年,我就对你们法院的人哭过两回,一次是对王院长,那时候不肯让我们进法院,我跪在法院门口,王院长回来看见,我说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跪着,王院长给了我200元钱,我哭了,说明他还同情我们。”

  “为报销这次的路费又磨了不少时间,法官要我打一个收条,说收到南宁市救助站委托青秀区人民法院预付的车费,我提出鉴定是对方提出的,费用就是对方出,法官回答不一定,要看我们法院怎么判。”

  “我不肯签字,法院就不给报销,只好签了。”鉴于来沪时的艰难,王建国要求法院在完成鉴定后必须送他们上火车,“法官回答到时候再说,你们要是不听我们的安排,我们什么也不管。”

  这天傍晚,上海下着蒙蒙细雨,王建国领着薛宝玲和70岁的岳母,步行半个小时,找到了一家宾馆。

  酒店经理听说了他们的遭遇后给了他们一个188元的特价房,王建国没有找更便宜的小旅舍,他说:“嘈杂的环境,薛宝玲容易受到惊吓。她再也禁不起折腾了。”

  “住宿的钱谁来负担,到时还得和法院争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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