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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抑郁到癫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18:09 新民周刊

  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一些法官容易受到法律之外的干扰,很难公正审理,往往用拖的方式,把当事人拖垮。

  2007年3月15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薛宝玲入住的宾馆,王建国正在给床上的薛宝玲喂牛奶。

  牛奶是薛宝玲的主食,偶尔她也会吃一点水果。房间的角落里,为节省开支,薛宝玲的母亲啃着从河南家乡带出来的冷馒头。

  老太太满眼血丝,王建国说,薛宝玲习惯了房间里只有他,昨天夜里突然看到了老母,薛宝玲“咦唛噢……咦唛噢……”大声吼叫,异常焦躁,老太太只得穿上外衣在洗手间里坐了一夜。

  王建国的右眼角沾了一小块白色药膏,他把袖子撸起来,胳膊上布满薛宝玲咬下的伤痕。

  记者此后多次联系南宁市救助管理站,新任的唐书记表示,他对薛宝玲一案不清楚。原南宁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李雪华已调职殡葬管理工作,他与救助站代理律师李技江同样拒绝了记者的采访,并建议记者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采访详情。

  但法院最终以“在审案件不接受采访”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申请。而南宁市民政局要求记者采访徐邦兴局长必须先通过业务科谢主任。谢主任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民政局各个科室来回拨了十多次后,一名工作人员终于把谢主任的手机号码给了记者。但谢主任刚听记者介绍完采访目的就挂断了电话,此后再也不接。

  同样的遭遇还在南宁市保安总公司上演,一名负责人要求记者采访廖主任“廖主任出差了,你打他办公室号码,你别急,今天打不通,明天打,明天打不通,总有一天会打通的。”

  被赶出招待所

  王建国从2003年12月28日本刊记者采访完毕回沪之日谈起。“救助站的代理律师李技江骗你说已经安排好了我们的吃住,被你戳穿。你走后第二天,救助站就给薛宝玲开了半个月的药。”但薛宝玲在拿到药的当天就吞服了20多片意欲自杀。王建国当时蹲在地上替薛宝玲洗衣服,他身后薛宝玲坐在床上泪流满面。

  几分钟后,薛宝玲偷偷拧开药瓶,“像剥糖一样一粒粒送到嘴里。”王建国回忆,他哭喊着将薛宝玲抱至

医院,因抢救及时,薛宝玲捡回一条命。这次自杀的原因,王建国说是因为招待所老板娘又来催要房款,而他们身无分文,吃饭的钱都没了,打电话到南宁市救助站又被当了回“足球”,薛宝玲因此想不通,选择自杀。

  药因薛宝玲的自杀浪费了,救助站不同意再开。就在本刊关于薛宝玲一案的报道刊登后,2004年1月9日,一个姓谭的读者给记者打电话,要求提供王建国的账号,想捐1000元钱。

  “我那时连开户的钱都没有了,银行的工作人员看过报道,很义愤,掏了5元钱帮我们开了户。”王建国说,这笔1000元的捐款确是一笔救命钱,拿到钱的当天,他就取出800元帮薛宝玲买了一些药、牛奶,付清房租后又给薛宝玲买了一条绒裤。“过年了,那时候我们还穿着夏天的衣服。”

  靠着这1000元钱还有南宁市一些市民零零碎碎的捐助,王建国与薛宝玲又坚持了大半个月,“南宁市的一个保安前后7次捐助,牙膏、棉袄、毛裤,还捐了四五百元钱。”对于这些救助,王建国都记在随身的3个日记簿上,甚至连某日收到谁送的盒饭都有描述。

  依照他的说法,半个月后,钱花得差不多了,南宁市救助站也开始管他们的吃住了,直至2004年3月22日。

  此间1月13日,南宁市新城区(后改名“青秀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对保安马兴发提起公诉,2月10日,马兴发被新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但王建国对此并不知情,甚至连他的司法援助律师梁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不知道这起刑事审判。“直至4月7日去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南宁市民政局、救助站和保安公司时才得悉刑事审判早就进行了。”王建国说。

  薛宝玲当时就住在南宁市救助站安排的停车场招待所,3月22日下午1点,李技江突然通知王建国:救助站不再管你们吃住,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你们告吧。

  王建国于是赶紧打电话给救助站站长卓铭佳,“卓铭佳破口大骂,你还不滚,我都被撤职了,你们爱怎么弄怎么弄,死你们俩就跟死两只蚂蚁一样!”

  卓铭佳说完就挂了电话,当天下午5点多,王建国、薛宝玲被赶出招待所,二人去了南宁市信访局,“信访局领导给了一点钱,要我们找住的地方。”王建国没舍得花这笔钱,他领着薛在大街上流浪,后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机关门口站了一夜。

  “那里有警察,我们觉得安全。”

  三次跪求

  离人大机关不远就是自治区的信访局,3月23日一早,信访局上班后,王建国就向信访局反映问题,“信访局要我们去自治区民政厅,门卫不让进,十多分钟后,一个领导说已经通知了南宁市民政局,要我们直接去民政局处理问题。”

  但他们刚到南宁市民政局就被赶了出来,“这一天我们去了自治区信访局两次,民政厅三次,南宁市民政局两次,最终都没能进民政局大门。”

  王建国说,这天下午他拿着信访局的介绍信,跪在南宁市民政局门口,“后来民政局赵副局长下来处理,对我说,你们不是能告吗,那你就去告吧,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我们陪你告,我们局长说了,你们告赢了,我们双倍赔。告!我拖死你!滚!”

  “这是我最后一次向民政局局长徐邦兴下跪。”王建国说,第一次下跪是在2003年10月,他跪求徐邦兴给薛宝玲看病,“那时候薛宝玲已经精神恍惚,我磕了3个响头,在水泥地上咚咚响,头都磕破了。我说,你就可怜她,就当她是条狗,结果徐邦兴大骂,我没有这么大的孙子,我没有这个义务,最后让办公室主任把我拖出去了。”

  第二次是在2004年春节期间,也就是记者走后不久,因为天冷,王建国到南宁市民政局要求给薛宝玲解决药物和棉衣,民政局杨副局长出面解决,说民政局有的是衣服,只要你们肯回河南,里外都给你们新衣服。“我不同意,他扭头就走,要我找办公室主任黄伟,结果黄伟说,人都已经判刑了,你还要怎样,你心眼怎么这么坏,是不是要把我们领导告倒了,你才甘心啊,滚!”

  “他们埋怨我告了状,我就去给徐邦兴下跪,那时候还能见他,又给他磕了3个头,徐邦兴说,我就是给狗也不给你,我没有这个义务,我给狗,狗还认我。”

  王建国被保安拖出民政局。“最后这次下跪,徐邦兴回答,我们有的是时间,你去告吧,你们不是能叫记者吗,你看记者谁敢来采访。”王建国跪了20多分钟,最终又被保安拖出民政局大门,“徐邦兴一次比一次骂得难听,此后我就再也没能进民政局一步。”

  3月23日下跪无果后,王建国又领着薛宝玲回到自治区民政厅,民政厅回答“管不了”,于是,二人又去了自治区信访局,王建国说,自此,再没得到南宁市民政局一分钱。

  两人开始流浪,一度靠捡拾路边的烂水果充饥。(记者 杨江 马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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