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个别行凶者坚持零口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00:28 北京晨报
个别行凶者坚持零口供
  2006年12月20日晚,一名醉酒驾车的女子在东城交通支队和平里队大骂交警、哭闹不止。该女子最后被拘留。首席摄影记者 吴宁/摄

  个别行凶者

  坚持“零口供”

  当然,有个别动手者酒醒后怎么也不肯承认打过警察,还胡搅蛮缠,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民警们在遇到有人醉酒打警察的情况,会及时收集各方面的证据,比如请周围的群众做人证。也有个别动手者即使上了法庭也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在酒后打警察”。被告人的零口供并不能逃脱法律制裁,法院会根据人证、物证、司法鉴定等相关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依法判决动手者犯妨害公务罪。晨报记者 武新

  法官支招

  记录执法过程 固定现场证据

  “在酒后闹事打伤民警的案件中,取证有一定困难。”牟法官对记者说,很多喝酒的当事人在事后记不清当时发生的情况,事发现场又很混乱,当时的证据没有保留或以录音、录像的形式固定下来,这使以后的取证工作变得很困难。

  据法官介绍,很多被告人的口供不能成为证据,如果仅靠被害民警的陈述和证人陈述作为定案依据也是不够充分的,将给判案定罪带来影响。例如,有的当事人酒后打了警察,竟然在酒醒后什么都不肯承认,还叫嚣着“没准是警察打了我呢”。

  “有关部门能不能给警察配上摄像机,把警察的执法过程记录下来?”牟法官说,这样既可以保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也可以固定现场证据。

  链接·案例

  钻进警车戴警帽

  29岁的张卫酒后开车在东外大街发生了

交通事故。交警来了后,他与交警发生争执。不久,当地派出所的两名民警赶来了,警察让张卫上警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可是,张卫说什么也不肯上车,和警察们揪扯起来。张卫把两名警察的警号撕了下来,随后他干脆钻到警车里,锁上车门,把车钥匙拔下来,又将车内的警帽戴在头上。后经警察反复劝说,他才把钥匙给了警察,被带回派出所。被告人张卫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抄火锅汤泼警察

  19岁的米岩在高中毕业后,当上了一家店面的导购。一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在王府井小吃街饭馆吃饭,喝得醉醺醺的。返家途中,米岩看到马路上有一男一女在散步,就迎了过去。“现在几点了?”米岩问。那对男女没有回答,反而加快了前行的脚步。米岩十分生气,追上去,打了男的一耳光。那对男女当即报了警。几名民警赶到现场后,头脑糊涂的米岩竟然张口就骂,抬脚就踹。后来,他从饭馆里抄起滚烫的火锅汤,就朝民警们泼去,幸亏民警们躲得快才没有被烫伤。米岩酒醒后很后悔,“我认错,不应该无法无天地辱骂殴打警察,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

  晨报记者 武新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846,0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