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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揭穿高价授权培训内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10:55 法制周报-e法网

  来源:《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实习记者 刘薇薇

  近日,本报维权热线0731-4839110接到长沙唐女士和邓女士打来的投诉电话,称她们参加了新职业“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但让她们感到奇怪的是,培训单位在提供给她们的简介上说“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劳社厅函(2003)397号文件批准成立”,可当两位女士致电湖南省劳动厅时,却被劳动厅告知该培训只是个人行为。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实验鉴定基地”到底有没有得到国家批准认定? 4月10日,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五一新干线的长沙友坚文化交流咨询有限公司(下简称友坚公司)展开调查。

  当日下午2时许,记者走进友坚公司时,发现其办公室中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而该工作人员就是友坚公司的法人代表——田甜。据田甜介绍,友坚公司举办“

家庭教育指导师”、“家庭婚姻指导师”等新职业的培训,是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授权给天津某专修学校,再由该专修学校授权给北京天宇诚信教育科技中心,长沙友坚公司就是由北京天宇诚信教育科技中心授权的。田甜说,他们的培训证书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颁发,长沙友坚公司只起到中介作用。

  其间,田甜递给记者一份“家庭教育指导师”的招生简章,在简章上记者看到,考一个中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认证费竟需3900元,而高级的培训认证费需4900元。

  那么,作为一个正规的培训单位,为什么会有学员投诉该培训机构未在省劳动厅得到认可?田甜说:“因为劳动部非常大,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件事,只有问对了专管这个事情的领导才知道。”最后,田甜告诉记者,省劳动厅培训处处长杨斌可以帮助记者确认他们的身份。

  部门说法 层层授权无效

  友坚公司是否有权代理培训?这南来北往的层层授权是不是合法?4月11日,记者致电湖南省劳动厅培训处处长杨斌。杨斌表示,最近已有很多市民向湖南省劳动厅反映该情况,省劳动厅也就此事请示了国家劳动保障部。

  杨斌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实曾批准在天津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但劳动部只允许其在天津实验性开发,并没有允许往外地再授权,因此他们的授权是无效授权。其次,其所颁发的证书,只是由“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实验鉴定基地”这样一个机构颁发,该证只能证明持证人参加过相关培训,并不是职业资格证书。第三,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所有开展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培训的单位,都必须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批须可。

  最后,杨斌表示,湖南省劳动厅已电话通知长沙友坚公司负责人停止招生,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劳动厅表示将继续关注此事。本报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参加职业培训的时候,一定要查验该机构是否持有办学许可证,如没有,则属违法办学,市民要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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