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晚点8小时大学生状告铁路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03:50 大河网-河南商报

  列车晚点8小时,铁路部门为啥就不赔偿?大学生将“铁老大”告上法庭。

  昨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生赵磊(化名)状告郑州铁路局和武汉铁路局一案。

  [事件]火车晚点大学生状告“铁老大”

  今年1月3日早晨7时40分许,赵磊提前46分钟来到武昌火车站,乘坐武昌到郑州的K338次列车,等待他的是列车晚点,时间待定。

  “没有钱换乘大巴,我只好硬着头皮等。”赵磊等到10时30分左右,终于挤上列车。谁知列车行驶到驻马店遂平县时,火车突然停止前行,广播告知,“前方施工,让旅客耐心等待。”

  这一等就是3小时,火车接下来又是走走停停,到达郑州已是晚上10时50分,而正点时间应该是下午2时50分。

  赵磊请求法院判令两个铁路局赔偿交通费、餐饮费等因火车晚点造成的损失,共计114元。

  [原告]

  铁路局应赔偿损失

  “因为火车晚点给原告带来的损失,铁路部门应该赔偿。”赵磊的代理人任律师说,如果不是火车晚点,赵磊不会选择打的回学校,也不会吃火车上昂贵的饭菜。

  “飞机晚点还有相应补偿,火车为啥就没有?”任律师认为,不能因为修路,火车就可以晚点,现在是人权社会,公民的损失必须要有人“埋单”。

  赵律师说,铁路局依据

铁道部的规定,火车晚点不应赔偿,但铁道部只是行业部门,它作出的规定没有法律效力。

  “但遗憾的是,目前,国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火车晚点可以给予相应赔偿。”赵律师说,通过此案,他希望国家有关立法部门,能重视乘客利益,尽早立法。

  [被告]

  晚点都要赔偿铁路部门不堪重负

  郑州铁路局和武汉铁路局4名委托代理人出席庭审。

  郑州铁路局代理人海律师认为,铁路局尽到提醒义务,并在列车上作出道歉声明,而且按照合同约定,将旅客安全送达车站。

  “火车票上只有开车时间,没有说明到达时间。”海律师说,按照《合同法》规定,火车只要将乘客安全送达目的地,就没有违约。

  武汉铁路局代理律师认为,目前,我国的铁路设施还比较落后,火车晚点的现象普遍存在,如果都给予赔偿,铁路部门不堪重负。

  “本次列车的晚点原因,是由于全国铁路第六次提速而进行的施工,这是项惠民工程。”该律师说。

  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调解,具体结果择日公布。

  [观点]“铁老大”的“霸王条款”该改改了

  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培强说,火车晚点,乘客就可以告铁路部门。

  乘客和铁路部门之间是一种运输合同的关系。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乘客连货物都不如吗?”刘培强说,按照《铁路法》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

  “‘铁老大’的‘霸王条款’该改改了。”刘培强说,民航总局2004年6月公布了《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补偿的指导意见》规定,经济补偿可采用支付现金、票款打折和赠送里程等方式。

  [相关链接]南京有赔偿先例

  据《扬子晚报》2005年2月19日报道,2月17日晚,由上海开往南京的T722次列车原本应该21时05分到达,结果直到接近零时才到达南京西站。

  车上14名乘客坚持不下车,要求铁路部门向他们赔礼道歉,旅客要求退票并赔偿500元。经过长时间的磋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工作人员向14名乘客每人支付200元误餐费和交通费,并派车把所有乘客送回家中。

  ■商报记者张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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