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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闹市发生枪击案 纠纷中疑犯朝对方连开三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08:02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消息] 昨天下午6点20分左右,一名年轻男子在南京中山北路一酒店门前与人发生纠纷。就在双方即将动手时,该男子忽然掏出随身携带的高压气枪朝对方脸部连开三枪。刚巧在附近巡逻的交警五大队交警蓝刚闻声赶到,在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将该男子擒获。遭到枪击的男子血流满面,被众人紧急送往附近医院,医生发现其腮帮被打穿,所幸没有伤到要害,目前已脱离危险。据了解,开枪男子使用的是高压气枪,子弹为特制钢珠弹,威力不小。

  “砰砰砰!”昨天晚上6点20分,南京中山北路上突然传出3声枪响,正在附近维持交通的交警五大队交警蓝刚立刻闻声而动,火速赶往现场。赶到现场后蓝刚发现有两名男子纠缠在一起,其中一人血流满面。旁边有目击者见警察到来,立刻指着一男子高喊:就是他刚才开枪!此时该男子忽然大力挣扎,妄图逃跑。蓝刚一个猛扑上前,将男子擒获,并在附近地上找到了行凶用的手枪。随后蓝刚在热心市民的帮助下将行凶男子扭送到了鼓楼派出所。

  据了解,持枪男张某,30多岁,外地人。经查验,张某所持的手枪为黑色铁制把、钢制枪管的高压气枪,俗称钢珠枪。警方随后又从该男子身上搜出了几发钢珠弹。男子交代,钢珠枪是他去年从外地花上千元钱购入的。记者随后从公安部门了解到,钢珠枪属于管制器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等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携带上述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

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苏省公安厅于本月24日发布了关于查禁收缴枪支弹药、仿真枪和管制刀具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其中规定凡利用枪支弹药、仿真枪和管制刀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一律依法严惩。目前,警方对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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