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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理携带淫秽影碟入境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1日01:00 东南快报
本报讯 一在上海工作的台湾经理翁某,携带淫秽影碟从厦门和平码头入境时被查获,昨日被厦门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刑三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这是厦门海关侦办的首起利用电子设备走私淫秽物品而被定罪的案件。 30岁的翁某是台湾省金门县人,大学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台湾电子公司担任业务部副理。 去年11月27日,翁某从台湾返回大陆时,行李箱中携带93张从台北购买的淫秽影碟。乘船从厦门和平码头入境,通关时没向海关申报。行李箱过X光机检查时,这些影碟被查获。 海关人员还从翁某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中,查获淫秽视频文件780个、淫秽图片66张;从移动硬盘中查获淫秽视频文件3948个。翁某随后被公安机关逮捕。 统计显示,去年底以来,厦门海关已在旅检中连续5次查获旅客的电脑设备携带大量淫秽文件,共涉及淫秽影片及视频600部/个,淫秽图片2556张,含淫秽内容文档15个。 记者 薛德芳 张志鹏 通讯员 周赞马 刘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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