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狗咬伤被迫堕胎索赔五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0:39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吕佳瑜 通讯员 徐征征)因怀孕后被狗咬伤,密云的王女士不得已打掉腹内胎儿。记者昨日获悉,王女士目前已将狗的主人郝某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人工流产费等各项经济损失5100余元。

  王女士称,2007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许,自己路过郝某家门口时,被郝家的狗咬伤。当时在郝某的陪同下,王女士到医院接受治疗,并打了狂犬疫苗。事发18天之后,王女士在医院查出自己已有两个多月的身孕,因在孕期打过狂犬疫苗及服用消炎药,可能对胎儿不利,王女士不得已做了人工流产手术。王女士认为,自己因此蒙受的损失应由郝某承担。

  郝某则认为,王女士在被狗咬伤时并未说自己已经怀孕,而且,王女士服用的消炎药是自己从药店购买的,并非医生处方用药。此外,郝某认为,王女士已经有了一个6岁的孩子,腹内胎儿属于计划生育之外,按计划生育的要求本来就应该打掉,被狗咬伤并不是造成其进行人工流产的直接原因。故不同意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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