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诈骗25万元大肆挥霍被判10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09:54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叶明蓉 通讯员张汉舟报道:肖某今年51岁,仅有初中文化程度。1988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6年,但出来后的他仍不思悔改,一天到晚梦想着发财。2003年,肖某找到武汉一家公司“挂靠”,拿到了这家公司的执照,肖某开始四处物色“合作伙伴”。

  “某汽车制造厂需要一批电池,你那里有货吗?”得知重庆一电池公司武汉销售分公司有大量电池后,肖某上门联系,双方签订了供货付款协议。最后,拖欠了对方11万余元货款后,对方再找肖某时,肖某已逃之夭夭。一次得手后,肖某感觉这是个大好的赚钱方法。在2003年12月,肖某故伎重施,携4万余元货款逃匿。2005年6月,肖某被网上通缉。就在被通缉期间,肖某再次与一钢圈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诈骗近10万元货款后潜逃。去年10月19日,肖某在武昌火车站落网。

  记者昨悉,汉阳区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肖某因诈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5万余元供个人大肆挥霍,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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