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女杰兰桂媛的跌宕人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4日11:31 法制周报-e法网

  [核心提示]

  ★2000年,兰桂媛为退休职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底层职工说话,矛头直指当时公司某领导。

  ★从2000年起,兰桂媛为职工奔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帮同事们讨回了被挪用的数百万元养老金。

  ★2004年7月28日,兰桂媛遭遇“意外之灾”,民警唐建明在传讯她时,造成她左腿骨折致残。

  ★2005年初,兰桂媛坐着轮椅走上了艰难的上访路,为自己讨要说法。

  ★2007年初,在国家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的相关领导关注下,兰桂媛得到了国家赔偿。

  “贵族”后代的坎坷人生

  “如果早在很多年以前,我们还算贵族呢!”提到往昔岁月,风趣的老人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53岁的兰桂媛出生在辽宁省沈阳市,祖辈都是满族人,在封建清王朝时期属于“正红旗”,先祖有着黄金打造的进宫宫牌,只是后来遗失不知去向。当时,兰桂媛在家排行老三,父亲是中建五局的工人,贤惠的母亲操持家务、带养孩子。她的父亲生性耿直,经常告诫子女许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兰桂媛深受影响,所以养成了刚正不阿的秉性。

  由于父亲属于建筑单位,工作流动性较强,在兰桂媛小学毕业后,一家人便随父亲来到了四川省德阳市,还没等初中毕业,恰逢当地招工,16岁的她开始了工作。就在那时,她结识了现在的丈夫黄林。尔后,她当过文书、广播员,也做过卫生所医生、空压机工、会计,从四川到湖北,再到湖南郴州,直到20年前公司搬迁至岳阳,她才在这里定居下来。

  在郴州工作的时候,兰桂媛与黄林结婚,生下一男孩,但儿子不幸夭折。直到后来定居岳阳时,才有第二个儿子,目前就读当地一所高中。

  1994年,兰桂媛因工伤提前退休,带着只有两岁的儿子返回了丈夫的四川老家。退休工资不过每月百余元,而为了赡养父母和儿子,她决定下海闯拼。兰桂媛在外承包工程,当时月收入最高可达2万元。2000年是兰桂媛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儿子因语言不通转回岳阳上学。在这之后,兰桂媛偶然见到的一幕改变了她的一生……

  为退休职工讨回

养老金

  “每天早晨天蒙蒙亮,一支退休职工和家属的队伍,前看不见头,后看不见尾,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菜市场,弯腰捡烂菜叶回家充饥……”兰桂媛一边说,一边擦拭着眼泪。在回到岳阳后,她才得知,多年来公司靠变卖固定资产艰难度日,离休人员每月400多元养老金常常被拖欠,医药费也有六七年未报了,而有的分公司更是28个月没给职工发过工资,很多人迫于无奈只能到菜市场捡烂菜叶维持生活。

  作为成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国有企业,中建五局七公司曾被岳阳市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荣誉称号。“他们都是几十年来为国家鞠躬尽瘁的人,如今竟落到这种田地!”这一切,兰桂媛看在眼里,痛在心中。于是,她频频奔走在长沙、北京的大街上,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为同事们争取应得的权益,也希望改变公司的命运。

  最终,经过她的努力,终于帮同事们讨回了被挪用的数百万元养老金。

  从此以后,公司近千名退休职工都非常尊敬她,碰到烦心事都会向她咨询。在许多职工眼里,兰桂媛是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替他们说话的人。于是,她成了公司远近闻名的“退休职工代言人”。

  依靠自己掌握的会计、法律知识,兰桂媛为退休职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底层职工说话,矛头直指当时公司某高层领导。“其实我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但良知告诉我该怎么做。” 兰桂媛表情严肃地说,前几年,一家香港公司请她当会计,开出4000元的月薪,她却因为放不下这些事情而拒绝了。

  公司领导人认为,兰桂媛是一个“爱钻法律空子”、爱给公司领导出难题的“刁民”,甚至还怀疑她的出发点有问题。她却说:“除了贪赃枉法的人是我的敌人,我从来就没有敌人。”

  一起蹊跷的“治安”案件

  频频被兰桂媛推上“被告席”,一些人恼羞成怒。兰桂媛一家开始受到各个方面的“打压”。她的儿子在公司子弟学校读书,突然被从前排调到最后一排。退休在家的丈夫也经常受到骚扰,经常有人去踢她家的门。

  全家被不安和恐惧的氛围笼罩着,但这些没有把兰桂媛吓倒。2004年7月4日,拿着举报公司某高层领导的腐败问题材料的兰桂媛与职工代表,远赴北京上访,找到中建总公司反映问题,还将举报材料交给了中纪委相关领导。但她想不到的是,灾难正悄悄靠近,四肢健全的她竟会从此残疾。(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4802117)

  2004年7月28日的清晨6时许,38摄氏度高温烘烤着岳阳城,出去买米粉当早餐的兰桂媛在返家途中遭遇“意外”。“他光着膀子,冲过来就是一拳。” 兰桂媛回忆说,当时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国保大队的民警唐建明,从背后冲了出来,用拳头重重地砸向她后背。接着另两名男子跑了过来,将她往一辆小车的后座上拽。

  “叫你告,我打死你!”兰桂媛事后回忆起唐的嚣张气焰,她说,自己在被对方往车厢里塞时,唐猛地重击她的左腿,她顿时感到一阵钻心的疼痛。“他对我亮了一下证件,说我撕坏了一张纸,违反了治安。” 兰桂媛如此解释自己被带走的理由。有关部门后来称,“他们上前实施依法传唤,兰桂媛拒绝,故意倒地被两名执法人员抬上车,兰用脚猛踢车门、座椅等,致其左膝盖骨不慎骨折,经过法医鉴定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重伤,六级伤残。”记者在相关执法部门的材料中看到:“我们接到报案称‘兰桂媛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并殴打他人’,于是对她进行依法传唤。”

  “根据有关规定,传唤应该下达文书,还要当事人签字。”事后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兰桂媛对于民警的如此执法表示质疑。当时,她被送到了五里牌派出所。“我被铐在一间小屋里,十多个小时都不准上厕所。”兰桂媛说,此前的2004年4月5日,在为职工查医保卡的问题时,她与一名干部发生争执,但只吵了两句就散开了。而警方要她承认辱骂同事,并打了对方,但她死活不肯在相关口供上签字。

  兰桂媛在被传讯时称自己是被冤枉的。在派出所被问讯了13个小时后,左腿骨折的兰桂媛被送往岳阳市二

医院治疗。“他们串通医生不写骨折。”兰桂媛说。记者见到了当时医生开出的两份报告单,其中标明“8时17分”的报告写着“排除左腿骨折”,而另外一份“9时5分”的报告写着“左腿骨折”。同一名医生在不到一个小时里,却作出两个截然相反的诊断。“我的亲属赶到后,医生才被迫写出真实情况。”兰桂媛说。后来,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司法鉴定结论表明:兰桂媛的伤属于外力打击所致。

  因为未能找到民警唐建明,记者只好找到了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的陈副局长——唐的原主管领导。对方称,当时他们并未打人,至于为何兰桂媛会出现左腿骨折,只能说他们监护不得力。另外,他称当时接到报案才去依法传唤,程序都是合法的,事后他们给了唐纪律处分,目前唐仍在原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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