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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收到假币当场撕掉 律师称此举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2:50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下午,郑州大学的小陈到一家副食店买东西,因为用了一张假币,店主要当场撕掉。小陈跟店主交涉半天,对方才把钱还给他。

  这家副食店就在郑大南门桃源路上。墙上贴着一张“假币当场撕掉”的纸。店主告诉记者:“以前老是收假币,没有办法,就写了这个,张贴在店内的醒目位置,自从贴了这个以后,现在几乎收不到假币了,看来很有威慑作用。”“就算我给的钱是假币,没收权也不在店主,而在银行。”小陈对店主的行为表示质疑。而店主呢,一旦收到假币,他们就会撕掉。但如果持币人实在不同意,他也不会强迫。

  北京昂道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的王洪武律师说,有资格鉴定人民币、没收假币的机构只能是具有货币真伪鉴定技术与条件,并经中国

人民银行授权的商业银行业务机构,这些机构是指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
邮政
储蓄的业务机构。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没收权,该店主贴出“假币当场撕掉”字样的纸张,是违法行为,因而也是无效的。D

  线索提供 陈先生新闻热线(0371)658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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