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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公关勒索女富商百万被重判4年监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09:03 人民网

  人民网5月9日电 香港某中年女富商结识较其年轻20载的英俊酒吧男公关后,借款予男方做生意及申请白金信用卡,却遭对方要挟公开2人关系,意图勒索100万,香港区院法官昨斥责男公关行为可耻,案情严重,就欺骗及勒索两罪重判4年监禁。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法官邱智立认为,29岁被告张冠贤(见图)利用与女事主X女士的关系和X对他的信任,骗取80万元及要挟额外的100万元,斥责他因为害怕坐监而否认控罪,漠视X的感受,逼使X把个人羞于启齿的经历,在法庭内众目睽睽的情况下和盘托出,指证被告,更要面对辩方大律师的质问,对她来说产生极大的精神压力及危害她的婚姻。邱法官强调,此类案件的受害人投鼠忌器,多不敢报警,增加警方调查的困难,致令犯罪者计谋得逞,故必须判以阻吓性的刑罚。

  要挟公开关系 法官斥行为可耻

  被告求情时称,自己出身劳工家庭,现职酒吧经理,月入万多元,正准备与结识1年多的女朋友结婚,但他性格内向,甚少与家人或女友吐露心事,犯案只是一时贪念及冲动,现已感到后悔。

  案情透露,X与丈夫的婚姻亮起红灯,她于04年3月到尖沙咀一间酒吧内结识被告,从而倒贴对方陪同外游日本、韩国等地,并发生多次性行为。被告声称要做生意,向X借20万现金,又表示自己的梦想是成为白金卡卡主,X与他在汇丰银行开设卓越

理财户口,以便申请白金卡,X在05年10月以公司支票80万元存入该联名户口。同年11月,被告约X到油麻地一酒店会面摊牌,扬言已使用了事主的存款,不会归还,如事主不多付100万元,将会公开2人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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