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老总合同诈骗635万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2: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曾任北京永安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魏敏杰,编造以8000万元价格收购烟台渤海钢铁公司等谎言,先后骗取他人635万元。近日,二中院一审以合同诈骗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2005年6月,53岁的魏敏杰在担任房地产公司法人期间,谎称可以用8000万元收购烟台渤海钢铁有限公司。在与烟台渤海钢铁公司签订收购协议后,以划拨境外投资款需要先期费用等名义,骗取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送交的300万元。

  此外,魏敏杰还于2002年至2005年间,谎称公司在密云县北京云西经济区有建筑工程项目,与李某等10人签订合同和协议,以收取工程保证金、前期费用等名义,骗取上述被害人共计335万元,案发前已归还83万元。

  据了解,2005年11月中旬,在建筑单位提出退款的要求后,魏敏杰便下落不明,众债主在报案的同时和警方一起四处撒网。去年1月19日下午,躲在崇文饭店的魏敏杰被一名债主发现,随后他被警方控制。

  二中院认为,魏敏杰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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