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女孩酒店内遭强奸致死 七年后凶手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1日09:17 北方晨报

  北国网讯 2000年6月29日晚,年仅22岁的女孩连丽丽衣衫不整地猝死于鞍山田园大酒店,当时和她在一起的是只有21岁的尚某,但尚某否认自己害了她。案发后,法医鉴定连丽丽死于“急性胰腺炎”,尚某被无罪释放。

  时隔七年后,案情又有了进展。日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处尚某犯强奸罪,对其作出判无期徒刑的终审判决。

  回顾

  年轻美丽的女儿猝死酒店

  连丽丽出生于1978年,她天生丽质,身材窈窕。连丽丽的母亲王书是鞍山市星火照相馆退休员工,父亲在鞍山市纪委工作。1997年,连丽丽高中毕业后在鞍山市一家单位当出纳员。

  2000年6月30日凌晨1时,王书接到儿子打来的电话:“妈,我小妹死了!”王书当时就瘫在地上。儿子将她抬上

出租车赶到
医院
后,王书看到昔日亭亭玉立、健康活泼的一条生命此时已经气息全无。女儿脸面青紫,嘴唇和手指甲都是黑色的,左眼半睁半闭,眼球布满红血丝,胳膊和上身还有一块块青斑。

  初步尸检查明,连丽丽死前曾与人发生过两性关系。当时和连丽丽在一起的尚某否认是自己害了她。

  王书回家后在家里摆了100天灵堂,在床上不吃不喝躺了2个多月。

  质疑

  健康的女儿怎么会死于胰腺炎?

  然而在对连丽丽死因进行调查时,王书接到的鉴定结果是:连丽丽患急性出血性胰腺炎死亡。这个结果令连丽丽的父母十分震惊,一向健康的丽丽,怎么会死于胰腺炎?

  求证

  七专家否定以前鉴定结论

  2003年3月5日,由全国7位著名法医学专家参加的论证会在沈阳召开。专家认真研究了连丽丽的病理切片、解剖记录及相关资料,一致认定:一、急性出血性胰腺炎的诊断不能成立。二、不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建议由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确认。由于此案前后已经有过6次鉴定,7位著名专家的鉴定结论完全推翻了公安部门及以前所有的鉴定结论。

  2004年4月8日,公安部在沈阳主持召开了由全国知名的5位刑侦专家参加的案情研讨会。与会专家听取了有关案情汇报后,发现了许多重大疑点,认为应该重新立案侦查。会后,鞍山市公安局根据上级要求,重新组成了专案组。2004年10月12日,尚某被刑事拘留,并被送到盘锦异地关押。

  审理

  尚某犯强奸罪获无期徒刑

  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尚某和连丽丽经朋友介绍后相识。当年6月29日下午,尚某帮助连丽丽调解一起因连丽丽引起的纠纷后,当晚9时许,尚某又约连丽丽到田园酒店见面。尚某事先买了一瓶果汁饮料,将五六片有安定成分的药压碎后,放入饮料瓶内。连丽丽来到尚某租住的客房后,接过饮料便大口地喝了下去。之后,尚某要与连丽丽强行发生关系,但遭到拒绝。连丽丽拼命反抗,大声呼救,尚某怕惊动了人,抄起房间内的枕头用力捂在连丽丽的头上,并压住她的身体,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而后,连丽丽死亡。

  去年5月15日,经过长达9个月的审理,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尚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赔偿178872.50元。事后,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北方晨报 记者常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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