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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盗窃骨灰盒敲诈公墓管理方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3日02:10 东方早报

  两个月中偷盗了7个骨灰盒,然后不断通过信件威胁并敲诈公墓管理方9000元。昨日,两名盗墓“小偷”刘某和袁某被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0个月。

  2006年10月下旬,四川人刘某找到自己的朋友袁某和“乔丹”(后经公安机关侦查,“乔丹”系假名),3人先去川沙某公墓踩点,等到深夜,三人翻进墓地围墙,撬开墓穴,将里面的骨灰盒装入旅行袋,如此这般偷了两个骨灰盒。此后,11月中旬、12月上旬,他们又在浙江嘉善、上海南汇等地一口气盗窃了5个骨灰盒。

  同年10月27日,刘某等人按照计划打了一个电话给川沙的公墓管理方,要求公墓管理部门花钱赎回骨灰盒,扬言“想要盒子的话就给两万”。

  无奈之下,公墓管理方只得电话联络刘某等人,经过讨价还价将4000元汇入刘事先准备好的账号,拿回了骨灰盒。11月20日,刘某等人又以同样的手法,从嘉善的公墓管理方处敲诈了5000元。正当他们准备再次敲诈南汇某公墓时,接到报案的警方将刘某、袁某一举抓获,“乔丹”则因身份系假造,现去向不明。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勒索公私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犯,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讯员 严剑 漪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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