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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受审时翻供辩称是警方卧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5日01:56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黄丽)昨日上午,33岁的王超强和24岁的陈源泉(女)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贩卖毒品受审。两人对贩毒一事齐齐喊冤,陈源泉说,“自己是被男友用枪逼着‘送东西’,根本不知是毒品”,而王超强则辩称自己是协助警方抓大毒犯的“卧底”。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6月16日下午两时,王超强、陈源泉在白云区某宾馆以每克530元进行毒品交易,被警方当场抓住,警方当场搜出128.9克毒品。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两被告人给该案提供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版本一

  “被枪逼着去送‘东西’”

  昨日上午9时30分,陈源泉一进法庭就开始号啕大哭。她称,自己于2006年4月认识了“贺哥”,案发前一个月,两人开始

同居,而王超强则是“贺哥”的“马仔”。

  陈源泉称,6月16日下午,她正在睡觉,“贺哥”突然叫她去“送东西”。陈源泉说,当时自己被叫醒觉得不高兴,而且她知道男友是贩毒的,送的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遂拒绝。不料,男友拿枪来指着她,声称“不去就毁你的容,而且我还知道你家人地址”。

  陈表示,自己是在无奈之下才把东西带到该宾馆,但并不知道这就是毒品。

  版本二

  “我是协助警方抓大毒贩”

  对比陈源泉的说辞,王超强的辩解则更加离谱。他称,事发前由于自己的堂哥欠了“贺哥”的钱,贺找不到他堂哥,就叫他还钱。王无力偿还被揍了一顿。后来,他在嫖娼时认识了一卖淫女“叶子”,“叶子”知道王被贺打后,就说自己是警方的线人,可以帮王超强抓毒贩“贺哥”。于是,“叶子”假装要购买毒品,而王超强为中介人,两人“设套”抓“贺哥”。

  王超强称,案发当天,王超强叫“贺哥”带东西过来交易,对方说会叫女友去跑一趟。王超强和“叶子”觉得把“贺哥”的女友抓住了,抓“贺哥”本人也不是难事了,于是也不坚持“贺哥”亲自到场。但陈源泉到后,二人被警方抓获。

  对此,公诉机关质疑,王超强在以往的多次供述中均没有提到自己“卧底”的事,而且警方移送给检察院的卷宗中也没有确认这一点,更没有警方到庭对此证实。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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