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因与男友不和卖儿弃女出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02:50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记者 华健

  通讯员 郭小林

  本报讯 4岁亲生儿子被卖,又将3岁女儿遗弃闹市区,向警方解释的原因,竟是与同居男友吵架闹分手引起。昨日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对涉嫌遗弃儿童的安溪女子陈某花宣布刑事拘留,目前警方还在全力寻找两兄妹的下落,有知情者请向石狮警方举报(15959999990)或与本报新闻热线(13600786110)联系。

  提到今年只有23岁的陈某花,办案民警是一阵唏嘘:她被提审时,竟说卖儿弃女只为自己的日子过得好点。陈某花交代说,早在五六年前,她在安溪老家与王某同居,没领结婚证明,就分别生下儿子小强和女儿小草(均为化名)。儿女出生后,这个家就一直吵个不停,陈某花就想离开王某,王某也没过多挽留,说只要她带上这对儿女就行。

  2005年4月,陈某花乘王某没在家时,就偷偷背上儿子抱上女儿,从安溪老家搭车来到石狮,自己在市区新华路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刚到石狮时她在一家工厂打工,因负担不起两兄妹生活费用,就想将儿子卖掉。随后经房东介绍,儿子被以1.2万元卖给一石狮人,在随后的两天里,又将3岁女儿遗弃在石狮鸳鸯池公园。

  拿着钱,陈某花先后到福州、深圳、

东莞等地旅游,将钱挥霍一空,直到今年5月12日回到安溪老家,王某追问了解实情后报警。

  目前石狮警方还在围绕当年房东介绍买卖小孩、2005年4月遗弃小孩报警等线索全力调查。与此同时,警方想借本报向社会征集两个小兄妹线索。据介绍,被卖的小强当时2岁,现在差不多4岁了;而小草现也有3岁,有可能被人领养。警方对线索提供人将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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