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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组织近百人与保安斗殴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0日03:55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曾在三年前组织百人与鹏润大厦中名豪俱乐部保安斗殴的张德君,近日被朝阳法院一审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查明,2004年5月18日21时许,张德君纠集近百人到鹏润大厦中名豪俱乐部,准备械斗。张德君指使手下驾驶轿车运送来146根镐把和157副白手套运至鹏润大厦。随后几十名统一戴着白手套的男子与俱乐部保安发生冲突。

  冲突造成多人受伤。朝阳警方出动特警,才控制局面。

  此前一天,张德君曾带领多人与保安员发生冲突,被20余名保安员打跑。

  在法庭上,张德君辩称自己到中名豪俱乐部的目的是为了讨要工资,没有打架的主观意图。但检方列举多人证言证实,张德君率众群殴是为了收保护费。

  2004年4月底,中名豪国际俱乐部准备开业,张德君提出给俱乐部“看场子”,被俱乐部负责人拒绝。于是张德君又向其索要200万元或者10%的股份,仍遭到拒绝。

  于是就连续两次聚众和俱乐部保安群殴。

  法院在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俱乐部保安副队长韩玉庆在去年被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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