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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参与传销杀害好友并毁尸灭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0日16:59 郑州晚报

  郑州晚报讯 (记者 孙 娟 实习生 暴敏冬)曾震惊绿城西郊的“无头尸体”案,昨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郝银结今年只有20岁,因参与传销埋下祸根,残忍杀害自己的同乡好友,并肢解尸体灭迹。

  回放:分解老乡尸体成“无头尸案”

  郝银结系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雷埠乡郝山村农民,案发前在郑州打工。郝银结与18岁的郝结红是老家邻居,两人从小便熟识,关系十分要好。2006年10月20日,郝结红来到郑州,郝银结安排郝结红住在自己租住的大岗刘村南街61号院的住处。谁料想,4天后的夜里,郝银结趁郝结红熟睡之际,将其残忍杀害并分尸。

  庭审:抛尸涵洞偶遇流浪汉

  关系要好的朋友为何反目成仇?昨日,郝银结在法庭上说,2006年3、4月份,郝结红将他骗到河北邯郸进入非法传销组织。“他还关了我两天,给我上课洗脑,我自己逃了出来,还救了两个人。”“就因为我救了两个人逃出传销组织,郝结红说没有了下线,要我赔偿他损失4000元,还说我要是不还钱,他就把我废了!”正是这句话让郝银结起了杀机。“我不杀他他就要杀我了。他说要把我废了,我很害怕!”

  公诉人问其为何肢解尸体,郝银结说:“我也不想把他分尸,我没有那么大的车把他运走,只能分尸了。”

  据郝银结交代,他用塑料袋将分解好的尸体包起来装到事先准备好的密码箱和背包内。然而抛尸当晚他遇到了一个流浪汉,他就匆忙放下密码箱走了。

  据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第二天上午7时许,好奇的流浪汉打开了箱子,意外发现里面有类似血迹的东西,于下午3时许拨打110报警。

  陈述:称很后悔愿卖器官赔偿

  最后陈述时,郝银结痛心地说:“我非常后悔,我也想赔偿他们,可是我没有钱。我希望把我的器官卖了,所得款全部赔偿给他的家属。”

  同时,被害人郝结红的父母要求郝银结赔偿他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2万元。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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