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出售天鹅肉被判13年徒刑罚金5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08:43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魏娟文

  本报讯 明知天鹅是受国家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农民仍买来38只大天鹅卖肉牟利。昨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跃林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

  张跃林今年48岁,灵宝市西闫乡文东村村民。2006年10月至11月期间,张跃林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到山西省永济市蒲州镇,从赵乃顺(另案处理)及山西渔民陈某处非法收购大天鹅死体38只、大天鹅翅膀长羽毛22把、大天鹅羽绒2斤。张跃林将收购的大天鹅以及从大天鹅翅膀上拔下的部分长羽毛藏匿于院内棚屋中,将所收购的大天鹅死体37只出售,非法获利3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跃林非法收购、出售大天鹅10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线索提供刘赞芳卫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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