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北京市民状告一卡通违规收押金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04:5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吕佳瑜) 因认为北京公交IC卡收取20元押金属于不当得利,市民肖先生将一卡通公司诉至法院。昨天上午,西城法院以证据不足及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肖先生的诉求。

  肖先生认为,按照有关规定,公交、供电、电信等公用事业单位推广使用的公交票卡、民用电卡、公用电话卡等开支,都应该通过该行业对用户的服务价格补偿,不得以推广使用IC卡为由向用户另行收取IC卡费。否则,应视为乱收费。一卡通公司收取20元押金不但违反相关规定,也超出制作成本,应退还多收部分并支付相应利息。

  一卡通公司代理人表示,收取押金费用已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收取押金除为避免资源浪费外,还将用于扩大维修系统网络及附件的维护上。

  法院认为,北京市交通委等部门颁布的《关于使用一卡通IC卡替代公交地铁纸制月票的通告》对IC卡押金收取数额已作出明确规定,一卡通依规定收取押金的行为经过了价格主管部门的核准,且具有公平合理性。肖先生购买卡的行为应视为接收了该通告的规定。同时,肖先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一卡通收取的押金超出其制作成本,因此,一审驳回其诉求。

  相关新闻

  北京

  时间:2006年6月

  事件:中国政法大学学生告一卡通收押金败诉

  2006年6月,中国政法大学大二学生小林,质疑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办卡收取20元押金的规定,认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

  小林经过对一卡通制作公司的调查后认为,一卡通卡的成本只有4元钱,要求一卡通公司退还多收的16元押金。2006年12月25日,西城法院一审驳回了小林的诉讼。

  上海

  时间:2006年12月

  事件:一卡通押金千万利息去向成谜

  2006年12月,上海公交一卡通收押金、千万元利息去向成谜,也曾成媒体关注焦点。12月8日,新华社“新华视点”以《“靠卡吃卡”,是否合法———三问上海公交卡公司》为题报道。

  针对公众质疑,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声明,要求公交卡公司做出说明,尊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公交卡公司此后曾向消保委提供书面材料,但公众盼望一见的制卡明细清单并未“现身”。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36,7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