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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写信敲诈女富豪获刑3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02:10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根据“胡润百富排行榜”按图索骥,研究生毕业的李宏先后向SOHO中国有限公司总裁张欣等4名女富豪寄出了敲诈信。近日,市二中院终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0月,朝阳警方先后接到4名女富豪的报案称,她们分别收到一封恐吓信,让她们尽快将400万元存入指定的邮政储蓄卡中,否则,孩子和家人将会有生命危险,落款是一家公司的名字。

  这4名女富豪分别是SOHO女总裁张欣、北京东易日盛装饰集团董事长杨某、信中利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夫人李女士及一家博物馆总裁。

  警方以敲诈信的邮寄地点及信中提及的

邮政储蓄卡账户的开户地点为线索,调取了犯罪嫌疑人在ATM机上查询账户时的监控录像,掌握了对方的面部特征。去年10月30日,警方将涉嫌敲诈的嫌疑人李宏控制,并当场从他身上起获了伪造的身份证、
邮政储蓄
卡等物。在证据面前,李宏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33岁的李宏研究生毕业,曾为北京一家公司财务副总,月薪7000元,因人事纠纷和对收入不满离开了公司。辞职后,李宏在网上看到新近公布的“胡润百富排行榜”,榜单上,富翁们的财富都以几十亿计。当时,感觉自己本事很大,但30多岁仍然一无所有的李宏因心理不平衡便起了敲诈富豪的念头。经过筛选,他锁定上述几位女富豪为敲诈目标,并从网上搜索到了她们所在公司的地址之后寄出了恐吓信。据李宏说,在他被抓时,他已接到几家大公司的面试通知,他甚至说“自己都忘了写过敲诈信这回事”。

  二中院认为,李宏为谋私利,采用邮寄恐吓信的手段敲诈公民钱财,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由于李宏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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