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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窃广播电视塔电缆获刑四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08: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梧州8月24日消息 (记者 陈俊 梧州电台 吴波) 8月22日,广西岑溪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以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罪一审判处被告陈展林有期徒刑4年,赔偿原告岑溪市广播电视事业局经济损失10091元。

  岑溪市法院经审理查明,陈展林为岑溪市岑城镇思英社区人,2007年2月25日至5月9日间,他先后七次到岑溪市大山顶的广播电视发射塔进行盗窃,用手扭断或用刀斩断岑溪市广播电视发射塔上正在使用的电缆,造成输送给岑溪市及周边县的广播电视节目信号中断,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陈展林每次盗窃得手后都用火烧掉电缆的绝缘胶,将电缆铜芯卖给废旧物品收购点,变卖所得共800多元,却给岑溪市广播电视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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