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团伙家中挖地洞盗掘汉代古墓 得赃款300余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08:05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周斌 通讯员 李冰

  本报开封讯 开封杞县一伙盗墓,贼从家中挖洞盗掘80米处的汉代古墓,盗出文物出售得赃款300余万元。8月28日,杞县法院对被告人侯得红、高飞、陈永强、李金功盗掘古墓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3月,杞县竹林乡庄林村程某(已死亡)召集蔡红旗等6人(均在逃)和被告人侯得红、高飞从程某家屋内挖地洞,向位于其住处东侧80米处汉代古墓挖掘。一个月后,程某因病死亡,挖掘暂时停止。当年小麦收割后,蔡红旗召集上述人员和被告人陈永强、李金功继续向汉墓挖掘,经过一个月时间,打开一座古代墓葬,从中挖出玉碗等文物,后由蔡红旗等人售出,得到赃款300余万元。经分赃,侯得红分得20万元,高飞分得22万元,陈永强分得18万元,李金功分得19万元。4名被告人被抓获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73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侯得红、高飞、陈永强、李金功伙同他人盗掘汉代古文化遗址,盗取文物并分得赃款,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文化遗址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刑法》相关条款,对4名被告人分别处以7年6个月至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7万元至10万元罚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