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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为筹毒资持枪劫杀4人 曾拔枪与警方对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02:1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李朝涛 实习生 莫丽娟) 为了找钱吸毒,广州3名“白粉仔”在短短一年的时间内竟持枪抢劫19次,致4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还与警方持枪对峙。记者日前获悉,这起特大的恶性抢劫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主犯谢添福和罗进通因罪行极为严重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一名罪犯叶超华获刑12年。

  公安厅悬红通缉主犯

  据悉,谢添福、罗进通、叶超华等人都是白云区的“瘾君子”,从2004年8月至2005年8月,他们纠集在一起,携带猎枪、斧头、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在白云区、花都区、增城等地,以拦路抢劫、入屋抢劫等方式,先后19次行劫,并造成4人死亡、5人重伤3人轻伤,劫得赃款4万余元。

  广州市区频频发生的持枪抢劫命案,引起警方高度重视,谢添福也被广东省公安厅列为第三批公开悬赏通缉逃犯名单。

  2005年8月,广州市白云区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查,于8月27日先后将罗进通、叶超华、谢添福抓捕,当场缴获猎枪1支、猎枪子弹10发、

摩托车3辆及作案刀具一批。经审讯,该团伙成员供认了持枪抢劫
机动车
案件多起的犯罪事实。这起以谢添福为首的特大持枪抢劫案正式告破。

  罪大恶极两犯被判死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谢添福、罗进通、叶超华三人结伙作案多起,致使多人受伤死亡,情节极为恶劣,罪行特别严重,应予以严惩。鉴于谢添福、罗进通是主犯,且犯下命案,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叶超华因是从犯,参与的罪行没有造成受害者死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歹徒供述:曾拔枪与警方对峙

  据了解,在被审问抢劫过程时,叶超华供述:“2005年8月22日,我和谢添福吸完毒后,走到白云区竹料镇电镀厂附近,见到前面来了辆摩托车,谢添福就拿着猎枪上去抢了那辆摩托车和车主的十块钱。8月24日,我开着抢来的车,和他去到了白云九佛镇某路段,前面来了一辆摩托车。谢添福说下车并把猎枪交给我,他上前去抢,我就拿着猎枪对着那三个人,抢到钱后,我们就骑了摩托车走了。”

  另外,在被讯问被抓情形时,叶超华供称:“当时我们正在一间废弃房子里吸白粉。罗进通在房子里,我在房子外,我们相距几十米。突然听到枪声,我就看到了拿着枪的警察,我就举手投降了。我没有枪,开枪的是谢添福。”

  三宗命案致4人死

  太和命案:枪杀两人分钱未得

  2004年11月6日晚上7时,谢添福与冯绍祥(另案处理)等人蒙面持刀枪冲进白云区太和镇头陂路口的伟庆废品店,店内两人当场中弹身亡,另两人则受枪伤。两名歹徒枪击后逃离现场,并未抢得财物。

  人和命案:霰弹致死劫得40元

  2005年8月10日上午11时许,谢添福、罗进通两人骑摩托车到白云区人和镇某河堤坝附近的机耕路上,刚巧刘某某和李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谢、罗两人就在隐蔽处冲出来把李某的车拦停,并用猎枪和水果刀对着他们,实施抢劫。当时,刘某某为逃避抢劫,就弃车而逃,但他跑出十米开外,就被罗进通用猎枪射中,霰弹击中刘某某的左腋部,导致了他的左肺、心肝破裂,当场死亡。据悉,谢罗此次行劫,抢得人民币40元和烟袋一个。

  良田命案:故伎重施抢走摩托车手机

  2005年8月11日晚8时许,谢罗二人在吸足毒品后,再次骑摩托车窜到白云区良田镇某路段,伺机作案。王某骑摩托车经过该地,谢罗二人故伎重施对王某行劫,但王某并不顺从,并极力反抗。在冲突中,谢添福再次扣动了猎枪的扳机,王某随即倒在血泊中。后经法医鉴定,王某被霰弹击中大腿,致右股动脉离断,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谢罗二人放倒王某后,共夺得摩托车一辆和手机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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