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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匪辩称劫财不伤人请求轻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5:22 重庆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力) “我们只劫财,不伤人,得到赎金我还给他们路费回家!”昨日,合川男子张勇因涉嫌抢劫、绑架、勒索3名老板和一名路人,在市五中院受审。检察官当庭反驳:“你是不伤人,可你打算把被害人扔在荒山野岭饿死。”

  挖掘机老板被盯上

    2003年春节,30岁的张勇外出打工回到老家合川,认识了王军、罗明、李浩(以上三人均系化名)。王军觉得在外打工太累,没多少钱,还不如抢劫。张勇等人均表示赞同。

  四人以前在采石场打过工,挖掘机老板穿金戴银,脖子上常常挂着条粗粗的纯金链子,让他们很是眼红。就这样,挖掘机老板成为抢劫目标。据检察机关诉称,在张勇参加的四次抢劫中,有三起被害人都是挖掘机老板。

  返还证件并“送”路费

  2004年3月,采石场挖掘机女老板接到王军的电话,对方谎称谈生意,约其在沙坪坝见面。女老板和弟弟黄立(化名)欣然赴约。

  见面后,王军将女老板和黄立挟持进张勇所开的长安面包车中,开车到江津的某处荒山上,四人劫得现金、首饰和两部手机,还威胁黄立说出

银行卡密码。面对“不说密码,就将你扔到山上饿死”的威胁,黄立只能将密码说出,随即张勇和王军取得存款2.8 万元。张勇分得7000元和一部手机。

  之后,四人将黄立放走,叫他打1万元在卡上来赎自己的姐姐。在得到1万元赎金后,张勇将各种证件还给了女老板,还给了她回去的路费。

  案发后,张勇逃亡广州,2006年8月被抓获归案。

  “我没伤人,求你轻判!”

  昨天在法庭上,张勇声称自己绑架得很“文明”,没有伤害被害人一根手指头。“我只劫财,不伤人。得到赎金我还给他们路费回家,他们还感谢我了!”张勇在法庭上振振有词。

  而检察官则宣读了一份受害人的证言:张勇他们说,如果我不说密码,就将我扔到荒山上,活活饿死。我怕了,就只有告诉他们密码。“你是不伤人,你是想饿死人!”检察官反驳得张勇哑口无言。

  最后,张勇哀求法官说:“请看在我没伤人的情况下,对我从轻判处。”

  经过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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