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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拒捕拔刀杀害民警被判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15:44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9月5日电(记者 范春生)两名参与抢劫、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发现后拒捕逃窜,其中一名拔刀杀死追赶的民警。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拒捕并杀害民警的赫英刚犯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 被害人是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泰山派出所44岁的民警陈纪平。 2006年12月5日下午,已经实施多起抢劫、盗窃的赫英刚、鞠冬伟在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路一栋居民楼洞里,抢走居民赵某价值8000余元的黄金项链。同月13日19时许,赫英刚和鞠冬伟在沈阳市皇姑区乐购超市内,被赵某发现并报警。 陈纪平等接警后,迅速出警。他们追赶到乐购超市对面的辽宁省实验中学正门附近,先将赫英刚控制住,鞠冬伟听到喊声趁乱逃跑。陈纪平立即让其他民警、社防队员前去追赶,自己守着赫英刚。就在这个时候,赫英刚突然挣脱,抽出一把尖刀,向陈纪平胸部连刺三刀后逃窜。陈纪平忍痛追出七八米后倒地。由于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牺牲。 赫英刚被判处死刑的同时,还被处罚金8万元,此外,法院判处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纪平的女儿和父母共计23万余元。赫英刚当庭表示不上诉。 赫英刚的同伙鞠冬伟因犯抢劫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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