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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营业员盗取价值39万元金银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22:4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老凤祥银楼徐家汇分号专柜女营业员许某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各种金银纪念币价值39万余元。日前,她因职务侵占罪被卢湾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 去年3月20日至8月6日,许某在老凤祥银楼徐家汇分号担任一文化艺术品公司派驻专柜营业员。其间,她利用负责销售、保管金银纪念币商品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盗取“金套猫”、“金猫”等各种金银纪念币商品共计67件,合计价值398180元,并将该金银纪念币低价销赃或典当,所得赃款用于赌博等个人花销。法院审理后认为,许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商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作者:黄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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