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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团伙实施色诱抢劫获得财物43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01:14 金羊网-新快报

  本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 通讯员 穗法宣) 美女在酒吧和互联网“交友”,将人骗至出租屋后,几名大汉窜出来拳打脚踢、绑人抢劫,广州4女3男实施色诱抢劫作案13宗,抢劫财物43万余元。昨日,该色诱抢劫团伙7人分别被广州中院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涉案7人中有4名是女性,年纪最小的仅21岁,最大的也才23岁,其余3名男性也都是“80后”。

  法院查明:2005年10月3日晚,杨雪、杨娇、陈阳3女子在广州市环市路“歌哥”酒吧喝酒时,认识被害人黄某等3人。次日凌晨3时许,杨雪等3人以让对方送自己回家为由,先后将3名被害人骗至荔湾区添祥街一出租屋内,由事先埋伏在屋内的吴家胜等人采取捆绑、蒙眼等手段,对黄某等3人实施抢劫。抢得现金500余元、手机4部、手表3只、银行卡6张,事后还对抢得的银行卡进行提款或透支,获得赃款共计11.5万余元。

  据悉,该团伙在广州市四处作案,“加州红”、沿江路“本色2”酒吧、“爵士”酒吧、东风西路“YES”酒吧、“新领域”等著名酒吧都是他们的“狩猎”场地。该团伙疯狂作案13宗,23名男子遭劫。

  最疯狂的一次,吴家胜等人一日内连续作案5次,先后将5名被害人诱骗至芳村大道五金交电小区的出租屋内实施抢劫,将现金、手表、手机、存折、

银行卡搜刮一空,甚至连皮带也不放过。

  团伙7名成员中仅第一被告吴家胜就抢劫财物高达41万。

  广州中院审理后认为,7人行为均构成抢劫罪,分别被判处5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

  听到宣判时,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吴家胜竟哈哈大笑,当即表示“不会上诉”,直到最后退庭,他脸上仍挂着古怪的笑意。

  而被告之一的黄小梅听到“13年”的判决结果时则失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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