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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持三折票登机被拒 状告航空公司及机票代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01:1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机票代理公司误出三折机票,导致北京律师伍和家在登机时被拒,不得不另购全价票登机。事后,伍和家将机票代理公司和航空公司告上法庭。昨天,石景山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因代理公司过错造成乘客损失,航空公司应承担责任,判决三折机票有效,航空公司赔偿伍和家全价票款及损失4000元。

  出售三折机票的是北京远大泛友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代理人说,他们销售打折机票要得到航空公司的认可。2005年3月20日伍和家来购票时,机票最低折扣为五折,没有三折机票。因工作人员是新人,按错折扣键,误出了三折机票。10分钟后,工作人员发觉,立即与伍和家联系,但伍没有理会。远大泛友承认有错,但认为购买全价机票是伍和家自行扩大的损失,该公司只同意承担多出的二折费用。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称,伍和家购买的客票不是有效客票,运输合同还没有生效,因此航空公司无责。另外,航空公司与机票代理公司有协议,因代理公司原因导致的损失、法律责任等,由代理公司负责。

  法院认为,远大泛友公司与航空公司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代理公司因过错给乘客造成损失,应由受托人航空公司承担相应责任。根据

航空运输合同特点,远大泛友公司出售给乘客机票后,合同即生效。伍和家持有效凭证,有权要求航空公司履行义务。两被告称三折机票无效,却没有提供证据,航空公司因此拒绝伍和家登机属违约。考虑到两家公司间的协议,法院判决远大泛友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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