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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男子为追讨5万元借款拘禁欠债人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01:1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裴晓兰)35岁的陈某为追讨5万元的借款将欠债人拘禁近20小时。近日,丰台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

  去年5月7日晚上9点多,陈某带人来到丰台区王佐镇的李先生家,以李先生向他借款5万元未归还为由,将李先生强行带到丰台区榆树庄小区的一个出租房,之后又转移到丰台区七里庄农贸市场一出租房内,限制李先生的人身自由近20小时。其间,陈某让李先生的家人拿钱赎人。直至5月8日下午4点,李先生的家属报案后,李先生才被民警解救。

  法院认为,陈某无视国法,伙同他人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陈某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因此对他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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