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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年偷窃被抓 罪犯父亲为其求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15:23 金羊网-羊城晚报
17岁少年偷窃被抓罪犯父亲为其求情
小洪爸爸的信以及检察院的起诉书

  本报讯 记者冯霖,实习生徐贯兰、刘晓岚摄影报道:本月7日,对于17岁的小洪(化名)来说,是一个永世不能忘怀的日子。这一天,罗湖人民法院不但对他作出了免予刑事处分的决定。罗湖法院,团市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义工联的工作人员还来看望他,并为他找到了新的工作。小洪可以重新开始一段新的人生旅程了。

  罪犯父亲寄来一信

  小洪,1990年7月26日出生,贵州省毕节市人,小学文化。今年1月19日晚7时20分左右,小洪伙同犯罪赚疑人邓某(已判刑),窜至罗湖区洪湖公园绿化带中伺机作案。当天晚上8点左右,由小洪望风,邓某趁被害人万某不注意,将其身边的一个手提包盗走。得手后,两人逃跑。在公园大门,被伏击在该处的警察人赃并获。

  经清点,被盗手提包内有现金人民币2600元、联想P710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32元),两人当即被刑事拘留。今年2月13日,小洪及同伙被罗湖公安分局逮捕。今年6月4日,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将小洪及其同伙向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月初,案件审理期间,来自新疆农一师玛滩监狱的一封信被送到罗湖区法院分管刑庭的余米尔副院长案头。这封信是小洪的爸爸写的。他因拐卖人口、抢劫、越狱等罪行,被贵州省高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目前,他已服刑16年。

  诉说孩子不幸遭遇

  小洪的爸爸在信中写道,小洪因犯罪被羁押,他“深感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在小洪一岁零八个月时就因犯罪而入狱。此后,妻子将小洪带到五岁。1994年,把小洪遗弃在他大姐家。三年后,他大姐因不堪重负,又将小洪转送到他70多岁的老母亲那里抚养。从此,祖孙二人相依为命。2000年,奶奶去世,小洪从此孤苦伶仃……小洪的爸爸在信中请求罗湖法院,希望在不违背法律严肃性的前提下,给孩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看完信,余副院长立刻提笔批示,请有关法官回信给小洪的爸爸。余副院长还交代说,此信是一名父亲对儿子的真情流露,让人感慨!“要将信读给小洪听,教育他重新做人”。

  随后,信被转交给刑庭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工作的王勤法官手上。

  不能让他再次沦落

  今年8月2日,罗湖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被告人也认罪。但合议庭考虑到小洪犯罪时是未成年人,再加上在犯罪中所起的是次要作用,因此决定对其免予刑事处分。

  同时,小洪父亲的那封信使法官们陷入了深思:走出看守所的小洪仍然无依无靠,如果任其自生自灭,他将再次处于颠沛流离的生活困境。现实生活环境会不会使他又一次铤而走险……“帮他找份工作”,一个念头在主审法官王勤的脑海中闪过。

  第二天,王法官就带着资料到罗湖区团委、法工委、劳动局等多个部门,讲述小洪的情况,寻求帮助。这些单位的领导了解情况后,均表示要尽力帮忙解决小洪的工作问题。

  对社会各界感激不已

  于是,本月7日上午11时,罗湖区看守所便出现了报道开头的那一幕。小洪办完手续走出看守所时,早已守候在看守所门外的团市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义工联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热情迎上前来。他们告诉小洪,有关部门已决定把他安排到葵涌某酒店上班,那里离市区远,娱乐场所少,有利于其安心工作。义工们还为他购置了基本生活用品,并将其直接接到工作地点。义工联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后将定期进行回访辅导。此项工作至少持续一年,直到确信其没有再犯罪的可能性为止。

  罗湖人民法院的王勤法官向记者介绍说,此前,义工组织还给小洪派来了心理辅导义工张大哥。张大哥曾是狱警,后下海经商,现在非常热心义工事业。经过张大哥的辅导,小洪表示,希望能在酒店上班,因为他曾经在酒店做过。为此,张大哥发动自己的社会关系帮其联系工作,劳动部门也积极地多方奔走。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有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对于社会各界的帮扶,小洪感激不已。他多次激动地对记者表示“一定努力学习文化技术知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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