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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揭露内部信息为由敲诈原公司30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01:2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 通讯员王志勇)郭某以揭露内部信息为由,敲诈原公司北京驰讯通科技公司30万元。日前,郭某涉嫌敲诈勒索被诉至海淀法院。 郭某今年31岁,其曾在北京驰讯通科技公司任广东区域经理,后离开该公司。 据检方指控,2005年12月,郭某离开驰讯通公司后,以揭露该公司内部经营信息相要挟,索要15万元,该公司将钱存入郭某指定的账户。去年6月至11月间,郭某再次以揭露内部信息为由要挟,向驰讯通公司索要19万元,该公司分五次将15万元存入郭某指定的账户。 郭某被控制后,部分赃款被退还驰讯通公司。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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