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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扬言在公安局内放置炸弹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18:14 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9月13日电(记者黄深钢)由于“开玩笑”,安徽蒙城籍男子黄伟多次打电话到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110报警台,扬言在公安局内放置多枚炸弹要引爆。日前黄伟被义乌市法院一审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义乌市法院查明,2007年1月11日,安徽蒙城人黄伟多次用手机打电话到义乌市公安局110报警台,谎称自己是上海昆山人,叫李建明,因一个安徽兄弟在义乌被判死刑,其要为兄弟报仇,已于2007年1月8日下午在义乌市公安局放置了多枚TNT炸弹,将在11日晚上9时30分,12日中午12时、13日引爆炸弹。

  

义乌市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启动严重暴力案件处置预案,成立专案组开展紧急调查,并向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请求排爆。金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立即赶赴现场搜索,于当晚7时30分许结束搜爆工作,未发现可疑爆炸物品。

  就在打电话“通知”公安局要引爆炸弹的当晚,黄伟在义乌市森港大酒店旁被警方抓获。

  据悉,黄伟归案后开始还能如实交代作案经过,但后来一直答非所问,侦查机关委托金华市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对其作了鉴定,结论是黄伟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义乌市法院在7月初公开审理本案时,公诉人当庭播放了黄伟拨打110的电话录音,但黄伟在法庭上仍然装疯卖傻、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法院又委托浙江省精神病鉴定委员会再次对其进行鉴定,结论是黄伟胡言乱语、答非所问具有表演色彩,而非精神病症状,其在作案时及目前均没有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至此,黄伟假装精神病来逃避法律制裁的如意算盘落空。义乌市法院认定黄伟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态度恶劣,依法对其从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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