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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打工子弟校遭强拆续:村支书称为村民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01:22 新京报

  - “4台铲车夜半强拆学校”追踪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铲车夜半强拆打工子弟学校”案昨日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策划实施拆迁的4名主犯被控犯故意损害财务罪。通州区永顺镇岳庄村党支部书记常秀芹(女)因涉嫌雇人强拆学校被列为第一被告。常否认指控,称未授意强拆,并强调拆迁是为了尽早造福村民。受雇于常秀芹的三名男子一同受审,三人称不了解拆迁内情,大呼“上当”。

  支书自称只为造福村民

  通州区永顺镇自奋希望学校是一所打工子弟学校。去年7月24日凌晨,4辆铲车和数十名男子冲进学校,打伤学校工作人员,推倒房屋,造成27万余元损失。

  昨日,50岁的常秀芹以第一被告人身份出庭。与其他三名被告被羁押不同的是,她于今年4月被取保候审,并一直担任岳庄村党支部书记。她昨日看起来很轻松,斜靠在椅子上,听到认为不对的地方,她直起身举手要求辩解。

  常秀芹说,因镇里要进行新村改造,学校所在位置需重新规划,但学校不同意搬迁。村委会决定起诉,法院判决学校腾空17间房屋。

  但学校提起上诉。眼看着与

开发商约定的拆迁截止日期临近,常秀芹决定找人拆学校,“我这样做也是希望早点拆迁,让村民们受益。”

  诉讼未了学校房屋被拆

  被告人卢某说,常秀芹找到他,并给他出示了一份通州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岳庄村在2005年将52间房屋租给自奋希望学校使用,法院判决学校腾退17间房屋。“我以为是合法的,就同意了。”卢某找到刘某和张某负责。

  公诉人说,事实上,双方房屋纠纷正在二中院二审诉讼当中,常秀芹向卢某等人隐瞒事实,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强行拆除学校房屋,该行为违法。“现在看来,我们上当了。”卢某三人大呼上当。

  强拆人员自称奉命行事

  面对三名被告人的一致说法,常秀芹辩解自己没让强拆,要求“依法依规”拆迁。

  但公诉人说,张某接受委托后找了50人,并雇用了4辆铲车,强行毁坏了部分房屋。

  卢某和刘某说,他们拆迁时遇到抵制,张某打电话询问怎么办。常秀芹指示,只要别伤人,强拆也得拆。于是,张某“奉命”率人强行毁坏了部分房屋。事后,卢某等人拿到了开发商支付的20万元酬金。

  辩护人认为,常秀芹是代表村委会与卢某达成拆迁协议的,不应该追究她个人责任。其他三名被告分别做了无罪或者罪轻辩护。法院昨日未宣判此案。

  - 庭外追访

  400孩子背水上学

  自奋希望学校办公室主任孟兆云昨日透露,目前学校还在原址办学,400多名学生每天踏着废墟来上学。

  孟兆云说,强拆事件造成11间房屋被损毁,目前,学生们只能在幸存的房屋内上课。事件还造成学校断水断电,一年多来,孩子们只能每天背着饮用水上课。孟说,学校已针对强拆事件另行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孟未透露索赔具体金额,但他表示,“比检察院认定的27万元损失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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