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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钞员玩枪走火误杀同事获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23:14 安徽市场报

  市场报讯(记者 王小雨 李青松) 记者从芜湖市镜湖区法院获悉,今年年初,芜湖市一银行押钞员违规走进银行金库监控室,玩弄监控室里的枪支走火,一名同事被打死。日前,被告人郭某已被判刑。

  据悉,25岁的郭某是芜湖市某保安公司武装守护押运分公司的押运员,2月2日下午3时许,郭某在押运当班期间,敲门进入某银行芜湖分行金库监控室内,与监控室内当时白班守库人员汤某、王某聊天。郭、汤平时关系较好,在聊天过程中,郭从监控室的枪柜中取出用于守库的防暴枪,握在手中摆弄,不料一颗子弹从枪中发出,穿过椅背,击中了汤某,汤某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汤某是因霰弹枪枪击致多脏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案发后,郭某及汤某单位共同赔偿了汤某家属35万余元。

  事发当天,郭某就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身为武装押运人员,在摆弄枪支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在未检验枪支的情况下,轻信枪中无子弹,以致击发枪支致人死亡。案发后,郭某与他人对汤某积极施救,且与单位共同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和抚慰,取得了汤某亲属的理解,因此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郭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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