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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毅同时为两家电动车厂商代言遭索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1:0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因同时为两家电动车厂商代言,明星陆毅及其委托的中乾公司被北京新日电动车诉至法院。昨天,密云县法院一审判决陆毅及中乾公司违约,由陆毅和中乾公司连带向新日电动车公司支付违约金48万元,返还已付酬金37万元;新日公司给付陆毅逾期付款滞纳金20.52万元。陆毅最终将赔付近65万元。 2005年7月24日,新日公司、中乾公司、陆毅共同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形象代言合同。合同约定,新日公司聘请陆毅作为其品牌北京新日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形象代言人,约定中乾公司为陆毅的指定代理公司,全权代理陆毅全部宣传及广告。2007年初,新日公司发现陆毅为另一电动车作销售宣传广告。后三方就解除合同以及寻找新的合作伙伴等问题有过交涉,但未就分歧问题达成共识。6月21日,新日公司一纸诉状将陆毅及其代理公司中乾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其与中乾公司、陆毅签订的合同,中乾公司、陆毅返还其多支付的酬金及违约金120万。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陆毅及中乾公司提出反诉。称新日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未给付最后一笔48万元的代言费,并迟延95天才给付第一笔代言费,故反诉要求新日公司给付最后一笔代言费48万元及滞纳金,第一笔逾期付款的滞纳金20.52万元。 法院认为,陆毅在与新日公司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又成为其他品牌电动车代言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中乾公司违约后,应当退还未执行部分已付的酬金。因合同约定签署合同五个工作日,新日公司应付预付款72万元,新日公司迟延付款,应向陆毅支付迟延付款滞纳金。 相关新闻 用了不白用 孙悦肖像赢205万 晨报讯(记者 颜斐)近日,在家哺育孩子的歌手孙悦在同一天领到了两张打赢肖像权官司的一审判决书。两家曾请孙悦做过形象代言人的公司,因在合约期满后继续使用孙悦肖像长达两年以上,被法院判决赔偿205万元。 孙悦状告的两家公司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嘉丽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和海丰县诗丹服饰有限公司,两起皆因其肖像被擅自使用而起。去年11月,家人帮已有身孕的孙悦买化妆品时,突然发现嘉丽雅公司生产的多款洗发露的外包装上均挂有孙悦的肖像。孙悦随后将销售单位和该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280万余元。孙悦以相似理由将诗丹服饰有限公司起诉,要求赔偿260万元。 上周五,北京市二中院同时对这两起案件做出判决,认定两公司侵权成立,判决其在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孙悦肖像的产品,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天内应分别向孙悦赔偿肖像使用费105万元和100万元。(资料图) 编者后记 明星官司时常见褚报端,而今天这两个案子却是一个奇妙的组合——一个是因违约被商家起诉索赔,一个是为维护自身权益状告商家。孙悦获赔205万,陆毅赔了65万,明星以人民币和信誉为标本,给我们上了一堂很生动的“诚信课”。使用孙悦肖像的两家公司或许抱着侵权不会被发现的侥幸心理而忘记了对他人的尊重,而陆毅脚踩两只船则可能更看重了“代言费”而忽略了商业规则。但在一个重视规则和信用的商业社会,任何有违诚信的行为都必然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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