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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脚女郎上门服务掐死71岁老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04:20 都市快报

  记 者 殷志艳 通讯员 钟 法 市 检

  昨天上午9点半,杭州中级人民法院10号庭。铁栅栏围成的被告席上,站着一个年轻女人,娇小、白皙,后脑扎个手指头长的小辫子,发梢残留着染过的黄色。

  女人穿一件长袖白T恤,外面套了件囚服背心。背心有点大,她特意在下摆处打了个结,露出细细的腰。

  这么瘦弱的女子怎么能杀死一个大男人?

  我看着起诉书,有些纳闷。起诉书上说,她在半山一家美容店做“小姐”,偷了一个嫖客的钱,争执中,她掐死了男人。

  女人姓季,22岁,浙江龙泉人。她还有个化名“吴晓芬”。这是她在美容店用的假名,她用这个假名做了一张假身份证,押在美容店老板娘那里。老板娘是知道她的真名的。

  法庭上,季某坚持说,她和死者王某的交往,一开始并非自愿。“第一次,老板娘叫我去他家里给他洗脚。洗完了,他说要我陪他过夜,钱已经给老板娘了……老板娘骗我是去洗脚,我事先不知道要过夜……”

  检察官反问:“你明知美容店有不正当的服务,为什么还要去他家里洗脚?”

  季某不响。

  检察官又问:“为什么后来还多次在被害人家里留宿?”

  季某双唇紧闭,盯着地板。还是不响。

  被害人王某,71岁,杭州退休工人,丧偶多年。家里有房屋出租。季某工作的这家美容店,就在王家附近。王的房客证实,多次看见季某晚上来找王,然后留宿。

  为什么要偷王某的钱?

  季某说,王把钱放在床头的衣服里,曾当着她的面,从口袋里摸出好几张百元大钞炫耀,“你看我钱多不多?我知道他是想勾引我。”

  季某交代,她趁王不备,从他衣服里偷过两次钱,第一次偷了3450元,第二次偷了1200元还是1500元,记不清了。她曾拿出600元给在彭埠镇打工的男朋友,剩下的她都拿去打老虎机(一种赌博工具)了。

  检察官随后出示了从超市调取的监控录像,证实季某的确在超市打过老虎机。

  今年5月19日,王某发现钱被偷后,马上怀疑是季某干的,他冲到美容店去找季某,但没找到。

  事实上,王某的亲戚包括他的女婿和儿子,或多或少都知道王某在美容店找小姐的事,有的还知道王某被偷了钱,怀疑对象是美容店的小姐(也就是季某)。

  当晚11点多,正当王某苦寻季某时,季某主动上门了。王指责季偷他的钱,但季不承认。

  “他用手抓我的头发,要拉我去派出所,我害怕……打到他眼睛,他很凶很凶,说你给我做老婆,每天陪我睡觉,我就不报案。我说不,我骗他我有老公的……”季某说。

  扭打中,22岁的美容店小姐季某,掐死了71岁的王某。

  杀人后,季某很冷静。她在石桥镇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脱下身上的白上衣(胸口有太阳形状的亮片,在扭打中部分脱落),寄存到小杂货店。

  第二天,她去了城站附近一家药店,假说手指被机器轧伤(其实是扭打过程中被王某咬伤),让医生给她包扎伤口。

  然后,她叫了一个踏三轮车的,冒充是她的舅舅,到美容店老板娘那里取回了自己的自行车。

  事发第二天中午,王某的女婿发现丈人没来吃饭(女婿说,除了早饭,丈人都在他家里吃的),跑到丈人家一看,丈人躺在地上,死了。

  女婿报警。5天后,季某在石桥镇被抓。

  杭州法律援助中心免费指派律师为季某辩护。律师说,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他被偷了钱本来可以报警,但他却以此来要挟季某做他老婆,激化了矛盾……季某的责任可相对减轻,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检察官说,这只是季某的单方面供述,不可采信。季某犯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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