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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修车铺店主被爆裂轮胎炸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02:40 新闻晨报

  晨报讯 无证修车铺在为卡车更换轮胎时,轮胎突然爆裂,修车铺店主张某被弹出的轮盘击中脑部,当场身亡。死者家属认为卡车司机、车主及挂靠单位应当对轮胎的安全性负责,于是将他们告上法院,要求其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0余万元。日前,普陀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司机和店主均须担责。

  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山东籍驾驶员王某驾驶一辆重型集卡来到了本市红棉路,准备为自己的集卡更换四个新轮胎。他在路边找到了一家无证修车铺,便将四个新轮胎交由店主张某,要求其为车辆换胎。但让双方都没有想到的是,刚装第一个轮胎时,轮胎突然发生爆裂,轮盘飞快地弹了出来,正在换胎的张某被轮盘击中头部当场死亡。

  张某的家属认为轮胎是由驾驶员王某提供的,虽然张某是无证修车,但王某、车主及车辆单位也应当对轮胎的安全性负责,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作为一名驾驶员,在明知张某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仍要求其更换轮胎,致张某在更换轮胎过程中死亡,被告王某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张某经营的汽车修理铺未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且张某不具有从事汽车修理行业的相关资质。张某生前在明知自己不具备从事汽车修理的资质,仍无证经营汽车修理铺,并为被告更换大型汽车的轮胎,张某对其自身的死亡后果亦存在过错。法院酌情确定由被告司机王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被告公司、车主与张某的死亡后果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一审判决被告王某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7.5万余元。记者李晓明通讯员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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