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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私自生产抗禽流感药物获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1日12:21 新闻晚报

  □通讯员 吴艳燕 记者 王凤梅

  晚报讯 在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上海一化工企业老板伙同他人生产、销售用于治疗禽流感的药物“达菲”胶囊药粉及其他多种化学产品,非法经营额共计330余万元。昨天,市二中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上海新威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迅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7月,上海新威公司注册成立,汪迅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05年3月至去年1月,汪迅指使员工到山西一药业公司,借用该公司无菌车间及相关设备,加工生产氨曲南无菌粉300余公斤。其中52.9公斤被汪迅以66万余元的价格销售,110.6公斤被汪迅运至海南委托加工成“氨曲南无菌粉+精氨酸”混粉,并分批出售。2005年11月,汪迅以15万元价格从一科技公司获得用于制作“达菲”胶囊药粉磷酸奥司他韦的合成工艺。去年1月到5月,汪迅组织多名员工根据工艺进行生产,共生产出磷酸奥司他韦2600余克。

  章彩虹为汪迅在希地公司的网页上刊登销售磷酸奥司他韦的广告。期间,2500余克磷酸奥司他韦被陆续售出,销售金额共计19万余元。其中,台湾辰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荣诠、贵阳九龙生物医药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沈晓雄一同从汪迅处购得磷酸奥司他韦1581克,罐装制成“达菲”胶囊1.39余万粒,其中3300余粒胶囊以每粒8元的价格通过汪迅销售给他人。去年5月24日,当汪迅手下人员再次投料生产磷酸奥司他韦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上海新威公司、上海希地公司的办公室内当场缴获“奥司他韦”白色粉末80克。

  市二中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海新威公司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汪迅参与非法经营额330余万元,应作为该公司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在上海新威公司、上海希地公司共同犯罪中,上海新威公司起主要作用,上海希地公司起次要作用,希地公司法定代表人章彩虹犯罪情节轻微,故免予刑事处罚。李荣诠、沈晓雄非法生产“达菲”胶囊,同样以非法经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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