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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爱上已婚男子 欲分手被捅死在校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6日08:55 南海网

  近日,海南省高院对发生在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的凶杀案作出终审判决,行凶者李春晓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被害者何梅(化名)的父母127532元。

  校园惨剧

  大一女生被捅死校园内

  去年12月11日下午约3时,在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里,青年男子李春晓手持一把长达30多厘米的尖刀,往该校女生何梅的身上捅了数刀,致使何梅主动脉破裂大出血,当场死亡。案发后,国兴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事发现场展开调查。行凶者李春晓还没走出校园,就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死者何梅是黑龙江省海伦市人,2006年高考时被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录取,于同年9月8日办理了入学和住校手续。凶手李春晓和她是老乡。

  交友不慎

  高二女生爱上已婚男子

  据了解,何梅在老家念高二时,在一次众多朋友的聚会中,和已经结婚的李春晓相识。当时,身材高挑、面容姣好的何梅引起李春晓的好感。李春晓谎称自己并未结婚,伺机对何梅大献殷勤。那次聚会过后,李春晓不断找机会跟何梅联系,并约她出来吃饭。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何梅慢慢爱上伪装得潇洒大方的李春晓。据何梅的父母称,当得知女儿与李春晓交往甚密后,家里人都极力反对,并多次找何梅谈话。在父母苦口婆心的劝导下,何梅答应父母不再跟李春晓来往。何梅的母亲说,女儿为彻底断绝与李春晓的关系,去年高考时特意报考了海南的大学,这样离黑龙江远些。

  纠缠不清

  畸恋男子追到天涯海角

  据了解,李春晓在和何梅交往前,不但已婚,而且还生育一个2岁的小孩。为了维系和何梅的恋情,他竟置自己妻子和孩子于不顾。何梅考上大学后,曾一度与李春晓断绝联系,让他在自己的生活中“消失”。可李春晓四处打听她的去向,并得知她在海口上大学的消息。李春晓放弃了在老家的一切,随后也来到海口。何梅提出和李春晓分手,可他不同意,并多次到学校找何梅,两人因此多次发生争吵。去年10月,李春晓在一次气恼之下对何梅进行殴打。何梅的家人为此事曾专程从黑龙江来到海口。

  终审判决

  凶手被判死缓赔12.7万

  本案发生后,何梅的父母专程从黑龙江来海口处理后事。因李春晓已被抓捕归案,何梅的父母便找学校协商死者的葬丧费、死亡赔偿金等的赔偿事宜。学校认为,这是刑事案件,学校在此案中并无过错,拒绝了死者父母提出的要求。何梅的父母遂起诉,向李春晓和海经院索赔葬丧费、死亡赔偿金和交通费等共217571元。

  省高院认为,李春晓因感情纠葛而持刀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依法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赔偿被害者的父母127532元;同时判决海经院赔偿何梅的父母54656元(扣除已支付的35486元,仍应补偿191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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