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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炼厂职工盗出价值47万元黄金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13:41 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江雄英、肖贵林、记者徐小勇报道:身为冶炼厂金银工段的职工,竟利用经常和黄金打交道的便利,秘密盗取近3600克黄金,价值达47万余元,而这些黄金竟然是从一条细小的墙缝流出厂外。日前,贵溪市冶炼厂这名盗金“硕鼠”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

  “硕鼠”3次盗黄金近3600克

  今年27岁的周某是南昌市人,2004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贵溪市冶炼厂工作。2005年9月底,周某通过努力,被调到一个天天与黄金打交道的部门——金银电解工段。

  同年11月的一天,周某上晚班时发现更衣室上的铁栅栏与窗户之间有一道缝隙,周某遂产生了利用这道缝隙盗窃黄金的念头。几天后,周某趁同事不注意,盗窃了一块工段生产高纯金剩下的金残极,并用塑料袋包成扁扁的一小团,从更衣室这道缝隙塞出了窗外。下班后,周某偷偷来到工段厂区外墙,打着手电筒找到了塑料袋。

  2005年12月中旬,周某采取同样的方法,两次盗得工段4块金残极。此外,周某还从熔炉中盗取了一些金粒子。后经查实,周某3次所盗得黄金共3586.3克,价值人民币47万余元。

  携带黄金省外出货被抓

  半年后,周某于2006年6月、7月两次携带350克黄金带到上饶市销售,从中获利6万元。同年10月,周某两次来到南昌,将73.6克黄金卖给了经营黄金生意的个体户,得赃款2万余元。

  为了更安全起见,第5次出货的时候,周某携带黄金来到浙江省金华市交易,但在其交易完后准备坐火车离开时,被当地警方抓获。案发后,警方从周某宿舍的旅行箱里查获剩余黄金2899.8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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