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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博士与研究生短信互骂 研究生被罚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9日09:16 华龙网-重庆商报

  法学博士收到20多条辱骂短信后报案,沙坪坝区童家桥派出所立案调查,认定发短信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罚款500元。民警说,调查发现该案情节较重,不过发信男子是在读硕士研究生,认错态度较好,遂取消了拘留他的决定。

  催债引发短信对攻

  27日下午,男子刘彬(化名)从学校出发,去沙坪坝区童家桥派出所缴纳500元罚款。派出所的传唤通知书说名了罚款原因:刘彬“多次发送侮辱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刘彬是我市某高校在读硕士研究生,收到辱骂短信的男子吴军(化名)是另一高校的法学博士生;此前,刘与吴军的一位熟人有一笔债务纠纷,刘彬在9月初将一张欠条贴到吴军的门上,催促还账,双方由此发生电话和短信联系。

  本月中旬,吴军到童家桥派出所报案称:他的手机最近接到刘彬的多个骚扰电话和20多条短信,短信尽是辱骂、淫秽信息。吴军向民警提供了刘彬的地址和基本情况。

  博士报案称受到伤害

  派出所随后立案调查,从通信公司提取了通话和短信记录。记者昨天看到其中一条辱骂短信,刘彬将对方称为“乌龟王八”,短信里还出现其他淫秽字眼。

  9月17日,民警取证完毕后将刘彬传唤到派出所作笔录。刘彬承认,20多条辱骂短信是他所发。“我认错,后悔自己太冲动,不过,他也发短信骂了我!为什么不处罚他?”民警说,对方短信的内容“骂得很中性”,够不上法律规定的处罚标准,人家是法学博士,怎会犯这样的错!刘彬辩称,也曾遭到对方打电话辱骂。民警表示,需有录音等证据,才能给予处罚。但刘彬无法提供相关证据。

  吴军昨天对记者称,他确实与刘彬通过发短信的方式有过争执,不过他的短信很文明,而刘彬所发短信已对他造成伤害。

  短信骂人严重者可拘留

  办案民警说,据他所知,我市因短信骂人被立案查处的,此前并无先例;记者上网搜索也没有发现此类报道。

  2006年3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 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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